江西两地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受到国务院通报表彰

18.05.2017  12:12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通报,对2016年全国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度扩大总需求、促进创新驱动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24项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地方予以表扬激励。我省新余、芦溪入选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效较为明显的试点城市和县(市、区)名单,中央财政将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激励支持,并在2017年国务院大督查实地督查中予以“免督查”,同时由省财政统筹公立医院改革补助资金按一定比例或额度给予奖励。

  据悉,新余、芦溪始终坚持问题和目标双导向,着力创新公立医院体制机制,奋力推进改革不断实现新突破,在2016年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中分列全国第一、第四名,我省成为全国唯一双双入选国务院表彰名单的非综合医改试点省。其中,新余市注重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组织体系高位推动, 制度建设夯基垒台,痛点难点勇于碰硬,在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实现了管理体制更顺,运行机制更活,医疗服务更优,群众获得感更强的可喜局面;芦溪县在全国较早探索以取消药品加成为突破口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八年改革历程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导向,在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等方面,做出了许多有益的实践探索,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有力地促进和保障了人们群众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