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长江公路大桥、井睦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核定

06.11.2013  09:24
  近日,江西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批复九江长江公路大桥(江西段)和井冈山厦坪至睦村(赣湘界)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于2013年10月28日正式通车之日起收取通行费。   九江长江公路大桥收费标准分跨江大桥和连接线两段计费。跨江大桥主桥收费标准,客车一类车(≤7座)为20元/车次,货车(载货类汽车)正常装载部分按基本费率4.8元/吨公里计收;九江长江公路大桥连接线收费标准,客车一类车(≤7座)为0.45元/车公里,货车(载货类汽车)正常装载部分按基本费率0.09元/吨公里计收。    井睦村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客车一类车(≤7座)为0.45元/车公里,货车(载货类汽车)正常装载部分按基本费率0.09元/吨公里计收。因考虑到井睦高速公路隧道、特大桥工程造价高,且隧道、特大桥照明通风设备用电运营成本高等因素,全线单座长度500米以上的隧道、1000米以上的特大桥按实际里程的2倍计费。   批复明确,凡通行九江长江公路大桥(含连接线)、井睦村高速公路的车辆,除军队、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及省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符合运输鲜活农产品免费规定的车辆,及省政府授权省交通运输厅核准认可的车辆外,均应收取车辆通行费。(雷声猛)(来源:中国交通报驻江西记者站 江西交通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