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公路管理局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评为“2011-2012年度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文明单位”

22.01.2014  18:52

  近日,从江西省交通运输厅传来喜讯,南昌市公路管理局获得“2011-2012年度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文明单位是江西省交通厅精神文明创建最高荣誉,每两年表彰一次,这是南昌市公路管理局连续两次获此殊荣。

  一直以来,该局紧紧围绕服务于南昌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来做好工作,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打造“核心增长极”的目标,始终坚持“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宗旨,将“以人为本、以车为本”的服务理念贯穿于公路养护与各项管理之中,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使公路工作根植于社会经济发展和方便群众出行的服务之中。2013年该局以省道路网调整为抓手,努力增强路网服务功能、以一级公路建设为重点,全力提升公路服务水平、以“三看”活动为动力,全面加强公路管养能力,全市干线公路路网结构明显优化,路况水平明显提升,公路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全面推进了公路事业的健康发展。该局共获得省级先进单位2个,市级先进单位9个,荣获国家交通运输部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 “江西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连续3年被评为全省公路系统目标管理先进单位。(段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