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警方公车启动集中管理:用车需领导签字

03.03.2014  17:26

  自3月1日起,市公安局全面启动公务用车集中管理,加大力度杜绝公车私用的现象,将机关车辆调整到一线实战单位使用。民警需要通过领车卡、填写事由、领导签字、取钥匙这些步骤后才能用车,公车私用的行为将被极大地限制。

  现场:

  填写审批单凭卡取车

  “现在必须要拿着审批单和取车卡才能来我们这里取车。”市公安局警保部装备管理处负责人告诉北京晨报记者。上周五,北京晨报记者来到市公安局地下停车场,发现大部分的公车都在车位停着。在调度室外边挂着一块写着“北京市公安局车辆集中管理系统”的显示牌,上面写着可用车辆为143辆,已领用车辆为40辆,正在维护车辆为6辆。“这就是现在整个公车使用的情况,我们都公示出来了。”负责人说。随后记者在调度室内看到,墙上挂着很多车钥匙。“这些车钥匙都是没有使用的车子的。以前车钥匙都在各个部室,现在车钥匙都集中管理了。

  此时,市公安局政治部的民警胥大杰走进地下车库,他手里攥着一张调度卡和领导签过字的派车单。“他手里拿的调度卡和派车单是申请用车的两个必备的东西。”市公安局警保部装备管理处负责人介绍,办理提车手续并不复杂,但在对用车时间和用途上管理很严格。“审批单需要填写申请单位、申请人、申请日期、目的地、用车事由、是否过夜、用车时间和交车时间,缺一不可。

  记者了解到,胥大杰要去交管局调研,是否过夜一项填了“”。调度员在电脑上刷了调度卡,屏幕上显示公车使用部门、车位和钥匙号。随后调度员将091号钥匙递给他。“等还车时要在调度单上‘交车签字’和‘里程表数’填上。”记者发现,整个取车的过程不过5分钟时间。“一点都不麻烦,很快。”胥大杰说。

  第三方管理:

  试运行只用本部门车辆

  记者了解到,针对公车集中管理,现已经在市局机关和刑侦、经侦以及禁毒总队试点公务用车社会化集中管理,试运行两个月后,于3月1日在全局各单位全面推行。除公安业务特种车辆外,市公安局全部公务用车包括武警、消防现役部队的公务用车都要纳入集中管理范畴内。

  在地下车库记者看到调度室墙上挂着“海津富”几个字。记者了解到目前负责调度管理的20多名员工都来自这家名叫“海津富”的出租汽车公司,公司的法人经理蔡先生正在现场指挥工作。“精细化管理可以将车辆的使用‘实名制’,哪个部门的哪个民警在某时段用车,是否出现了违章行为,都能通过系统记录追到具体的人上。”蔡先生介绍,在试运行阶段民警只能调用本部门公车,待全面实施统一管理后将把部门之间打通调用车辆。

  “我们负责将车送修理厂维修保养,加油和清洁车辆。这些事情看似简单,但是的确需要专门的人手来做。这样才能保证单位车辆的车况和车容车貌。”蔡先生说。

  效果:

  燃油和维修费用下降

  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装备管理处处长王小强介绍,从前一阶段试行公务用车集中管理以来,局属各单位在车辆的管理使用、维修保养以及节省用油开支等方面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今年前两个月,全局11个机关单位、25个直属单位公务车辆集中管理率平均达到了90%以上,16个分县局中有7个单位的集中管理率达到了80%以上。交通违法行为也同比下降了23.3%。据统计,该模式试行以来,北京市公安局全局的燃油费较上年同期节约100多万元左右,车辆的维修费较上年同期也节约了100多万元。“警务保障部将根据社会化管理所发生的一次性投入经费和人员经费等方面测算经费增量,从集中管理后节约燃油、维修经费等方面测算经费减量,同时再对车辆集中管理产生的社会效益进行评估,尽量节约经费投入。

  王小强告诉记者,分级审批极大限制了公车私用的行为,尤其是在非工作时段内。按照派车审批规定,工作日的白天,民警用车可以找所在部门的领导签字,但是工作日晚上6点以后、周末及节假日,就要报上级审批,需要“一把手”级别的领导签字,审批权限提高了。

  晨报记者 张静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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