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接狗式权力变形记当止

12.08.2015  12:02

  10日,记者从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原淮安市清浦区委常委、公安局局长曹兴龙因受贿获刑7年。此前在去年9月9日,曹兴龙被当地民警通过网络实名举报“公车私用”、“徇私舞弊”及“经济问题”等,9月12日,曹兴龙被停职调查;同年11月,曹兴龙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2月17日,因涉嫌受贿罪被逮捕。7月31日,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该案宣判。(中国新闻网)

  “一粒沙中看世界,一朵花中看天国。”“公车接小狗”事件看似小事一桩,然而发生在十八大以后、作风建设持续升温、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已然形成的今天,在群众心里造成的影响自然非同小可,不只因为这是公车,花的是纳税人的钱,还因为它体现了权力观的扭曲和跑偏,严重伤害了基层群众的感情,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和权威,让组织难堪。用权如此,会不会发生更出格的事?

  知微见著,从言谈举止可以看到一个领导干部的权力观正确与否。曹兴龙被查缘于用公车接小狗,是典型的公车私用、公权私用。笔者认为这应该不是第一次,而且如果这一次没有被发现、被举报、被查处,谁也难说类似事情会不会继续发生。按照正常的逻辑思维,你既然连公车都可以私用,那么公家的其他东西呢?尤其是握在手中的公权力,在履职尽责的过程中,有没有公权私用?有没有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权权交易?把权力异化为个人私有财产,随意支配、使用,为自己谋利,为家人造福,为所谓自己人、小数点圈子提供便利,满足了自己的欲望,损害的,是集体、国家的利益。如此作风,怎么就能一路升迁?如此作为,何堪重任?谁能信任?

  诚然,在其位谋其政。可是,对于党员干部而言,身处重要岗位谋的应该是为人民服务,而绝不是一己私利,否则,就是对党的宗旨意识的曲解和背离,与组织要求的南辕北辙。如此行径,何以面对供养自己的人民群众?何以面对赋予你权力的人民?更谈不上组织的培养和信任了。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应该看到,公车接小狗式不良作风的存在绝非空穴来风,自有它产生、发展的规律。类似现象的背后折射出权力滥用带来的危害,不能不给人以极大的想象空间。不良作风如可怕的传染病,从工作到生活、从八小时以内到八小时之外,如不加强防范,时时处处都会受到感染。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在特殊的历史阶段,党员干部要实现自己的历史使命,就必须严格自律,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始终保持足够定力,时刻做到拒腐防变。

  不良作风往往是腐败滋生的温床和土壤,稍有不慎就会发生质的变化直到违规违纪违法。根除不良作风,消除腐败土壤,关键是要把好用权关。权力是一把双刃剑,更是一种责任与担当。党员干部要以习近平总书记“三严三实”要求为镜,时时对照检讨自己的所作所为,时时校正自己的权力观,牢记自己的党员身份,把权力放进党纪国法之笼,真正做到阳光规范运作,真正做到“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