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晓冉:公车改革不能“益了处长苦了科长”
广东公车改革将于今年完成。近日,广东省纪委机关刊物《广东党风》刊发了广东公车改革的最新举措,披露的《广东省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下称方案)显示,今年6月底省直机关将率先完成公车改革,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于9月底前完成,各乡镇于年底前完成。(5月12日金羊网)
广东此次的公车改革,从正厅级干部到普通科员,领取车补的比例悬殊接近7倍。有理由认为,领导干部出差公事较多,就需要领取较多的车补;而普通领导干部出差办事较少,车补自然较少。据称,这样的标准是基于调研结果所制定的。
但是,在事实中,领导干部出差办事的时间,乘坐公车的里程,并不必然就比普通干部多。特别是对于乡镇基层干部来说,下村工作、去县上办事是常情,如果是动用私家车的话,那么他们的行车里程也不在少数。如此之少的车补额,能否补足他们的用车成本,也是不得而知。
不容置疑,车改最主要目的,当然是为了废除附着于领导干部身上的特权。但是,在车改过程中,特别是发放车补过程中,必然会触及到广大基层干部的切身利益。既然如此,我们就要考虑到保障广大基层干部的利益不被破坏,至少要不被减少。因此,在车改过程当中,不仅要平衡中央和地区之间的差距,也要平衡一个地区、一个单位内不同人的差距。
众所周知,改革要想尽可能顺利,就要兼顾各方群体利益,以使改革面临尽可能小的阻力,推进改革的顺利进行。在车改过程当中同样如此,受影响的领导毕竟只是少数群体,因为领导的数量毕竟有限,而受车改影响最大的还是单位中占数量最多的普通员工。举个例子来说,在公车被取消以后,单位没车的员工短期内上班肯定要受影响。因此,笔者建议,在废除公车的过程当中,不妨照顾单位内普通员工的利益,在一定时间内继续保留接送员工上班的通勤车,所需成本费用由职工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