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江河:公车违法纳入绩效考核值得提倡

21.04.2014  17:13

  刚才在今视网上看到一条消息:《南昌公车交通违法纳入单位绩效考核今年新增停车泊位1421个》:南昌市要求,机关和事业单位要将公务用车交通违法情况纳入单位绩效考核内容中,教育驾驶员带头遵守交通法规,自觉查纠违法驾驶和不文明驾驶行为,不开“特权车”。对单位公务用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每季度在全市党政机关通报一次,并把交通违法情况纳入到各单位的绩效考核。

  交通事故已成为我们的第一大害,我国每天都有人因交通事故被意外剥夺了生命。然而,一些政府公务人员却心存特权和侥幸,开“霸王车”、“特权车”,不仅给自身安全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也在人民群众中造成极大不良影响。严厉打击“霸王车”、“特权车”,是民众呼声,也是提升政府形象的必然要求。

  绩效考核,是政府规范机关行政行为,加强公务员队伍能力和作风建设的重要手段。南昌市把公务用车交通违法情况纳入单位绩效考核内容中,严惩“霸王车”、“特权车”,无疑是给南昌市各级党政部门公务用车加上了一道紧箍咒,这种做法理应肯定和提倡。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特殊公民和机构,公务用车违反交通法规,理应依法处理。然而,因为“特权”,公务用车违反交通法规,总有人能通过各种手段归避处罚,这也是公务用车敢开“霸王车”、“特权车”的重要原因之一,所以,南昌市除了把交通违法情况纳入到各单位的绩效考核外,还须严惩那些通过“特权”归避了对开“霸王车”、“特权车”行为予以处罚的行为,否则,归避之下,尚且发现不了开“霸王车”、“特权车”行为,又何谈对其予以绩效考核?

  公务用车中的“特权车”、“霸王车”现象,损害的不仅仅是党政部门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也是对国家法律的严重亵渎。希望南昌市各级机关和事业单位,能够带头遵守交通规则,杜绝开“霸王车”、“特权车”,为人民群众树立文明交通的先进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