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省第二十六届人大新闻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04.05.2017  10:11

  各设区市人大常委会,各有关新闻单位:

  为充分发挥人大新闻报道的正确导向作用,不断提高人大新闻报道的质量和水平,讲好人大故事,表彰在这方面做出贡献的新闻工作者,同时为选送优秀作品参加第二十七届中国人大新闻奖评选,经研究,定于2017年上半年开展江西省第二十六届人大新闻奖评选工作,请各地、各单位认真做好参评作品的推荐工作。现将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作品的要求

  1.下列新闻单位刊播的新闻作品有资格参评:经国家正式批准的报社(报业集团)、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主办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全国人大、省人大、设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网站(不含网络版、电子版),有全国统一刊号或准印证号的省级人大常委会主办的刊物首次刊播的新闻作品。

  2.刊播期限为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

  3.作品题材应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依法开展人大工作有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符合宪法和法律,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社会效果好;内容真实,新闻性强,主题鲜明,勇于创新,语言生动,感染力强,制作精良,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有较大社会影响,有较高的转载量、点击率、收视率,交互性强;参评作品及相关申报材料不得有抄袭、虚假、失实等情况。

  4.参评项目为四大类,共18个子项,具体要求如下:

  (1)报纸、通讯社、期刊作品类(6个子项):

  消息,迅速报道新闻事实的新闻作品。

  评论,对社会关注的新闻事件、热点话题、社会现象等进行事实分析和说理的新闻作品,包括社论、评论员文章、署名时评、述评、短评等,不包括杂文和系列评论。

  通讯,用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表现手法对新闻人物、事件等进行深入报道的新闻作品。

  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系列报道是指围绕某一主题或已经发生的新闻事件等所做的多角度、多侧面、多层次、多方式报道;连续报道是指围绕正在发生的新闻事件连续刊发的“追踪式”报道。不包括专栏、系列评论和系列文章,不含事后将一段时间内分散发表的主题和内容相关的报道集纳在一起的作品。

  新闻版面,报纸、通讯社刊发的要闻版等新闻版面,不包括摄影、漫画等专版、专刊版面和成组的版面。

  新闻专栏,报纸、通讯社刊发有共同特征(同类主题、同类题材、同类体裁)的新闻报道的版块(单元),每周刊发或更新不少于一次。要求有固定的名称,位置相对固定和独立,不含专刊和专版。

  (2)广播电视作品类(6个子项):

  消息,定义和标准同报纸通讯社期刊作品消息。

  评论,定义和标准同报纸通讯社期刊作品评论。

  专题,从不同角度报道、分析同一新闻事件、新闻人物、社会现象的广播电视新闻作品,包括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

  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定义和标准同报纸通讯社期刊作品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

  现场直播,与重大新闻事件或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发展同步采集现场信号并播出,集现场报道、背景介绍与事态分析等于一体的新闻节目。要求必须以新闻现场音像信号为直播主体,采用音像资料时长不超过整个作品时长的1/3。不包括纪念会、报告会、文艺演出、工程庆典、剪彩仪式、活动开幕式和以演播室直播谈话等为主体的节目。

  访谈,主持人与嘉宾就公众关注的新闻人物、新闻事件和热点话题进行讨论的谈话作品和新闻人物访谈作品,要求主持人与嘉宾现场交流谈话占整个作品时长不少于2/3。

  (3)网络作品类(4个子项):

  评论,新闻网站首发的原创评论,包括评论员文章、署名时评、短评、专家评论等。

  专题,用图片、文字、音视频、Flash等多媒体手段和多种新闻体裁,从不同角度全面报道同一新闻事件或同一新闻主题的作品。

  访谈,主持人与嘉宾就公众关注的新闻人物、新闻事件或热点话题进行讨论的在线访谈作品,主持人与嘉宾现场交流谈话内容不少于作品的2/3。

  新媒体,不设具体项目,不限体裁、报道形式,但要有相关数据(阅读量、转发量等)。

  (4)摄影作品类(2个子项):

  单幅作品,运用单幅照片表现一个主题的作品。

  组照作品,运用一种或多种表现手法,由多幅照片表现一个主题的作品。

  二、参评作品的数额

  1.凡在上届评选中获一等奖的单位,可按一等奖基数增加报送篇数(具体数目已列数额分配表中)。

  2.设区市新闻单位参加评选的范围,由设区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室)决定。

  3.如超额报送,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将按该单位报送的《江西省第二十六届人大新闻奖推荐作品目录》顺序撤下排序在后的超额作品。

  三、推荐办法

  1.中央驻赣新闻单位、省新闻单位发表的作品,由新闻单位直接向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推荐。

  2.设区市、县(市、区)新闻单位发表的作品,由设区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室)组织初评后向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推荐。

  3.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和有关部门,可直接向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推荐作品。

  4.所有参评作品作者均以刊播时的姓名、人数、排序为准,报送时必须填写实名,不得随意变更。

  5.中央驻赣有关新闻单位、省新闻单位和各设区市必须按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规定的数额推荐参评作品,推荐5篇以上稿件的单位,必须有1篇网络作品。

  四、报送要求

  1.所有参评作品须通过邮寄报送1份原件和1份相关表格,表格可在江西人大新闻网公布公告栏目下载。同时,通过网络报送参评作品的电子版。

  2.原件包括文字作品、摄影作品和音、视频光盘。表格共4张(见附件2-5),由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每张音、视频光盘只刻录1个节目,并标明推荐单位、作品标题、评选项目。

  专题、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现场直播、访谈须报送1000字以内的内容简介,报纸、通讯社、期刊作品类的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作品要求报送开头、中间、结尾部分各1篇代表作。

  摄影作品尺寸须冲洗为8英寸。

  报送原件和相关表格,须在5月20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寄、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宣传处(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卧龙路999号省行政中心东9-206室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宣传处,邮编:330036,联系人:侯洁如,联系电话:0791-88900089),请在信封右上角标明“参评作品”。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3.参评作品的电子版必须与原件相一致,不得为参评重新修改、编辑、制作。电子版包括:所有推荐表、文字材料的电子版,须用Word格式保存;音、视频作品须是原版播出节目复制成的光盘;网络作品须是原创的(网址必须准确、有效);摄影作品保存文件数据在2-4MB之间,须用JPEG格式保存。

  参评作品电子版由推荐单位按要求统一制成压缩文件(文件名:**单位\设区市人大新闻奖推荐作品),在5月20日前(以网上发送日期为准)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邮箱。逾期视为自动弃权。如送评作品不符合上述要求,将不予参评。

  五、奖励

  1.评选按报纸、通讯社、期刊作品,广播电视作品,网络作品,摄影作品四大类,分别各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不超过10篇,二等奖不超过20篇,三等奖不超过30篇。作品评奖坚持宁缺毋滥,各类奖项数额,视申报参评作品实际情况,可作适当调整,由评选委员会决定。

  2.获奖者由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发给证书及奖金。其中一等奖作品的编辑获得编辑奖,发给证书。 3.评选结果由评选委员会办公室通知各推荐单位,并在江西人大新闻网上公布。

  六、其他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享有省人大新闻奖参评作品申报材料的使用权。

  本评选活动解释权归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附件:1、 江西省第二十六届人大新闻奖推荐作品数额分配表

  2、 江西省第二十六届人大新闻奖推荐作品目录

  3、 江西省第二十六届人大新闻奖参评作品推荐表

  4、 江西省第二十六届人大新闻奖参评网络作品推荐表

  5、 江西省第二十六届人大新闻奖参评摄影作品推荐表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江西省新闻工作者协会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