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六批三级中医医院评审结论公示

11.10.2019  09:41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医医院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7〕3号)要求,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湖南省、湖北省、福建省、江西省专家组成的三级中医医院评审专家组,于2019年8月26日-9月1日对广丰区中医院、余干县中医院、南昌县中医院3家医院进行了三级中医医院现场评审。于2019年9月15日-9月19日对丰城市中医院、泰和县中医院2家医院进行了三级中医医院现场评审。专家组评审结论为:泰和县中医院符合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标准;广丰区中医院、余干县中医院、南昌县中医院、丰城市中医院符合三级乙等中医医院标准。

  为接受社会监督,保证评审质量,现对泰和县中医院、广丰区中医院、余干县中医院、南昌县中医院、丰城市中医院5家医院评审结论进行公示。

  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19年10月15日18时前,以信函形式向江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实名反映。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豫章路72号,江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处

  邮编:330006 

  2019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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