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丰“六项机制”促土地开发整理质量进度双提高

21.08.2014  19:42

为确保又好又快推进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建设,广丰县国土资源局着力建立和完善六项机制,规范管理,促进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质量和进度双提高。

建立群众参与监督机制

该县国土局在项目立项、规划设计过程中,坚持做到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广泛征求和采纳群众意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让群众参与监督,协助管好、用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在项目验收过程中,接受群众监督,认真听取群众意见。

健全完善从严把关机制

该县国土局在工作实践中逐步健全和完善各项从严把关机制,严格把好项目选址、规划设计、工程招投标、实施质量和进度、资金管理、申请验收关。

构建纵横联动监管机制

该县国土局着力构建部门纵横联动监管机制,确保国土、财政、纪检监察、农业、审计等部门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强化监管;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指派专人进行监管,属地国土资源所全程跟踪监管,工程监理单位负责现场监管,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严格执行项目实施制度

该县国土局健全并严格执行法人制度、公告制度、工程招投标制度、监理制度、审计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规范项目实施程序,保障项目建设依法依规扎实推进。

建立奖惩激励和问责机制

该县国土局提请县委、县政府建立奖惩激励和问责机制,项目实绩与项目资金拨付相挂钩,按实施进度和建设质量拨付工程款。对实施进度快丶质量高的项目,对相关乡镇按2万元/亩的标准给予奖励;对项目实施中存在监管不力、进展缓慢、质量不高等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对未按规定要求实施并导致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

建立新增耕地耕种管护机制

该县国土资源局在项目通过验收以后,一方面,及时将项目新增耕地移交给属地乡镇,由属地乡镇移交属地村作为监管方与承包方签订《新增耕地耕种管护合同》,实行合同约朿制。另一方面,在签订《新增耕地耕种管护合同》以后,实行由相关基层国土所加强动态巡查,强化日常检查监督,督促双方严格履行合同,从而不仅避免了抛荒现象的发生,而且确保了新增耕地的有效耕种,提高了耕地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