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五市民起诉水厂被驳回 法院称不具备资格
从昨日下午开始,兰州“4·11”局部自来水苯指标超标事件应急处置转入正常状态,安全供水隐患没有解决之前,由威立雅水务集团和市环保、疾控中心负责,对出厂自来水苯物质含量由每两小时公布一次改为每天公布一次。今后出厂自来水检测指标中增加对苯物质指标的检测,由威立雅水务集团,每月向市民公开通报一次。
兰州“4·11”局部自来水苯指标超标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新闻发言人王柠介绍,兰州是全国唯一一个没有第二水源的省会城市,多年来兰州市委市政府一直在谋划和争取,2013年已经启动了从刘家峡水库引水的第二水源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原计划今年3月份开工,但因为投资方的原因,没有按期实施;兰州市将创造条件尽快开工建设,从根本上解决城市安全供水问题。
针对近期社会关心的供水项目为何由外资企业掌控的问题,王柠表示,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是2006年引进的外资合作项目,水企合资后确实存在监管不够到位的问题,也暴露出城市管理上的一些薄弱环节,兰州市将深刻吸取教训,完善体制机制,依法依规加强监管,坚决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据介绍,从15日15时开始,兰州市局部自来水苯指标超标事件解除应急处置状态,对出厂自来水苯物质含量由每两小时公布一次改为每天公布一次。根据兰州市的产业结构,今后出厂自来水常规检测指标中增加对苯物质指标的检测,每天检测一次,由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每月向市民公开通报。
王柠表示,下一步事故调查组还将对整个事件进行深入分析调查,最后得出准确结论,依法依规处理和追究,给全社会一个满意的答复。同时,对周边地下遗留的渣油隐患问题,兰州市将邀请相关专家进行勘察论证,进行封闭根治恢复生态。
事件回放
4月11日9时许,兰州环保、卫生、建设、安监等部门对黄河水源、威立雅水务集团自来水厂和城区自来水进行复检,确认黄河兰州段水源没有污染。
11时,经相关专家综合分析研判,对威立雅水务集团自来水一厂至二厂之间苯超标的4号自流沟采取了停运措施,并排空水厂苯超标的自来水,对水厂泵房实施了清洗作业,对市区进行降压供水,限制生产性用水。
4月12日,根据检测结果,对新发生苯超标的威立雅水务集团自来水厂3号自流沟也采取了停运措施。
本版文/本报综合新华社等媒体报道
兰州五居民起诉当地水厂被驳回
兰州局部自来水苯指标超标事发后,当地五居民将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告上法庭。4月14日上午,兰州中院立案庭表示不予立案,因公民个人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另外,兰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称,从15日下午3点解除苯指标超标事件应急处置,转入正常状态,并首次承认供水企业监管不力。
4月14日下午,兰州市民吴天英也向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兰州威立雅水务公司提供其近一年来水质检测的真实数据,并进行民事赔偿和公开道歉。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已经收下起诉材料,但暂未作出是否立案决定。
参与起诉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的兰州居民称,4月14日上午,兰州中院立案庭工作人员拒绝接受他们提交的任何起诉材料。兰州中院立案庭表示,公民个人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故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
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所谓诉讼主体资格,即具备诉讼主体条件的当事人。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是进行刑事诉讼的国家机关。在刑事诉讼中,诉讼主体是侦查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和自诉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被告人。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诉讼主体是人民法院、国家行政机关和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民事诉讼中,诉讼主体是人民法院、原告、被告和第三人。
广东劳维律师事务所主任段毅表示,法律意义上的公益诉讼,既可以由该事件的利害关系人提起,亦可以由非利害关系人提起。只有由非利害关系人提起的公益诉讼,才应该受到民事诉讼法第55条的限制。如果是由利害关系人提起的诉讼,不能因其涉及公益而剥夺利害关系人的诉讼权利,因为对他们来说,这不但是公益诉讼,亦是侵权诉讼。该案的五名原告均为该事件的利益关系人,且其要求的侵权赔偿数额仅针对自身受损的权益,故段毅律师认为,兰州中院用民事诉讼法第55条来拒绝受理该案欠妥当。
自来水污染源头94户村民“紧急撤离”
昨日,兰州自来水苯含量超标事故进入第五天,为加快重新敷设输水管道进度,紧邻此次污染源头4号自流沟的桃园村贾家堡社、牟家堡社94户村民15日开始“紧急撤离”。
15日午后的贾家堡沿街热闹异常,除了有大型挖掘设备和施工车辆不断驶向4号自流沟污染源方向,还有大批来回穿梭在街头的大小搬家车辆。为保障重新敷设输水管道的进度,执勤交警对“与搬家无关”的车辆进行了临时管制,严禁其深入。
“我们是舍不得搬离住了几十年的地方,但不得不搬。搬走了对我们身体健康还是要好一些,至少不用再闻这个臭味了。”42岁的焦贵兰转送走最后一车家具后站在寂静的院子里发呆,她还要在撒满一地的物件里再细细搜寻一遍能带走的东西。
按照与官方签订的搬迁协议,焦贵兰须在当日天黑前离开这里。她告诉记者,自家的这院房子已住了五六十年,不仅空间宽敞,以前还能在后院的农田里随便种点蔬菜吃。不过,这些年受周边污染的影响,地里已经种不出什么东西来了。
根据兰州市西固区规划,为加快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重新敷设输水管道的工程进度,保障兰州市民用水安全,当地政府决定对受污染自流沟沿线的西固区四季青街道桃园村贾家堡、牟家堡社部分村民实施搬迁。据了解,此次搬迁涉及78套院落94户村民,当地政府已直接划拨99套保障性住房,允许每户村民直接选择一套现房,不足部分实行现金补偿。目前大部分村民已配合政府完成房屋面积测量评估和拆迁协议签署,将尽快完成搬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