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希腊共和国关于加强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06.07.2016  16: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希腊共和国关于加强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2016年7月5日,北京)

  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邀请,希腊共和国总理亚历克西斯·齐普拉斯于2016年7月2日至6日对中国进行正式访问。

  一、访问期间,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会见齐普拉斯总理,李克强总理同齐普拉斯总理举行会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会见。

  二、2016年是中国和希腊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10周年,中希关系继续平稳快速发展。访问期间,双方一致肯定两国间的战略合作,强调愿进一步加强和深化上述合作,造福两国和两国人民。

  三、双方强调,互尊互信、互利共赢是双边关系的坚实基础。双方表示,将进一步加强高层交往,在互利基础上延续两国传统友谊,深化两国全面战略伙伴关系。

  四、双方表示将履行联合国宪章义务,支持和平解决争端,以维护世界和平、繁荣和发展。双方愿加强在联合国和其他国际组织中的合作,以有效应对全球性挑战和威胁,尤其是恐怖主义。

  双方坚持,在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基础上维护海洋秩序,以及其中规定的航行和飞越自由。维护这一秩序与地区稳定符合两国利益。双方支持有关国家致力于根据国际法、地区和双边协议和平解决领土争议和海洋权益问题,欢迎有利于缓和紧张局势的建立信任措施。

  五、希方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表示欢迎。中方肯定希方在维护东南欧、地中海和巴尔干地区稳定、安全和繁荣方面发挥的建设性作用。

  六、中方赞赏希方在遭受长期经济危机影响的情况下,为应对难民问题作出积极建设性努力和贡献。

  七、双方支持在联合国安理会有关决议的基础上公正、合理、可持续地解决塞浦路斯问题。

  八、双方认为有必要密切双边经贸领域合作,努力平衡贸易逆差并鼓励相互投资。中方鼓励中国企业进口更多优质标准化的希腊产品,尤其是农产品、食品、葡萄酒、奢侈品以及海事用品等。双方确认中希经贸混委会将在北京和雅典定期轮流举行,对双边经济合作进程进行规划和监督。

  九、在共建“一带一路”的背景下,中欧互联互通平台为双方在海陆运输、港口和服务领域的发展提供了新的重要机遇,这不仅使区域基础设施得以升级,还将为全球贸易作出贡献。

  “2015中希海洋合作年”为双方在海洋及海运领域的现有实质合作提供了助力,并明确了双方不断拓展海洋科研、生态环保、蓝色经济等多领域合作的良好前景。

  双方确认中国远洋海运集团在比雷埃夫斯港的投资是成功的、互利共赢的。双方鼓励两国企业在基础设施和运输服务升级、铁路网络现代化和建立安全便捷的进出欧洲的货物转运服务、船舶维修等领域加强合作。

  双方同意通过在华推广希腊文化,以及建立直航等稳步加强旅游业合作。

  十、作为人类历史和文化最重要的古老文明的摇篮,两国表达了在现有文化合作基础上,继续探索新的合作领域的愿望,以最具建设性和最富有成果的方式增进相互理解和促进人员往来。

  双方同意加强在文化遗产、考古、科研、教育交流等领域的合作,特别关注高等教育机构合作。双方同意开展影视制作合作,并认为具有重要意义。

  十一、双方强调以均衡全面方式发展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重要性,愿通过双方政治对话和落实《中欧合作2020战略规划》,推进中欧和平、增长、改革、文明四大伙伴关系。中方认识到希方在推进中欧关系中的独特作用。中方重申支持欧洲一体化进程,赞赏希腊政府为重振希腊经济和应对债务危机所做努力。两国将开展互利交流,中方欢迎希腊作为观察员参与“16+1”合作。

  双方期待第11届亚欧首脑会议取得成功,承诺支持亚欧科技创新合作中心开展更多合作。

  2016年9月,中国将主办二十国集团(G20)杭州峰会,这将为讨论全球性挑战并寻求国际广泛认可的解决方案提供契机。

  希方愿积极支持中国成功主办二十国集团(G20)杭州峰会,希望峰会取得积极成果,特别是在推动创新增长方式,全球经济金融治理,提振国际贸易与投资,推动可持续、平衡增长和全球经济发展等领域取得积极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