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创新共有产权住房模式 构建新型住房保障供应体系

25.12.2014  09:41

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政府

  2007年,我市对传统“经适房”建设和供应进行了改革探索,率先实践“共有产权住房”做法,将“经适房”的建设用地由划拨变为出让、供应分配由政府包揽包办变为政府和个人共同出资。作为全国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今年3月份以来,淮安市扎实推进共有产权住房综合试点工作,经过多轮调研、专家论证,9月15日市政府正式印发了实施方案和操作细则,正在积极申报联合国人居署住房保障示范项目认证。

  一、拓展共有模式,方便群众自主选择

  坚持改革创新,科学设计三种新模式,让保障对象在更广的范围内自主选择。

  (一)加大政府出资份额。继续筹集房源进行实物配售,政府出资比例最高可达30%。对棚改家庭购买安置房的,政府出资比例最高可达50%,切实解决好困难家庭购买能力弱的问题。

  (二)切实尊重群众意愿。全面对接普通商品住房市场,制定共有产权住房定向购买目录,政府提供不高于40%的货币补贴,由保障对象在定向购买目录内自由选购。探索公租房先租后售,成套承租政府所有公租房超过两年,或者收入线已超标的,可按照个人出资不低于60%的标准申请购买,不断盘活政府积淀资产。

  (三)大力引进社会资本。制定激励政策,鼓励和吸引房地产开发企业、其他社会机构参与共有产权住房保障工作。个人可在出资不低于70%的前提下,与企业两方共有,也可与企业政府三方共有,在定向购买目录内自由选购。

  二、坚持提标扩面,不断扩大保障范围

  在解决好城市居民住房困难的基础上,拿出更多的财力,将新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纳入共有产权住房保障范围,努力让政府的好政策惠及更多群众。

  (一)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降低准入条件,对拥有市区城市居民户口两年以上,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人均年收入不高于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可自主选择政府货币补贴或实物配售共有产权模式。为保障棚户区改造居民资产不缩水、生活质量不下降,对征收拆迁补偿总额不足以购买最小套型安置房的,由政府实物配售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二)保障新就业人员首套住房需求。新就业人员拥有自己的住房不仅是创业的基本保障,也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对大中专院校毕业8年之内、具有市区城市居民户口、已婚无房的从业人员,不作任何收入线限制,以家庭为单位,可自主选择政府货币补贴或实物配售共有产权模式。

  (三)加快进城务工人员融入城市步伐。为让进城务工人员进得了城、住得上房、站得稳脚,对本市户籍人口在市区务工、连续缴纳城镇社保2年以上、家庭人均年收入不高于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市区和户口所在地的县城无房已婚人员,以家庭为单位,可自主选择政府货币补贴或实物配售共有产权模式。

  三、严格运营管理,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加强共有产权住房运营全程监管,确保公开公平公正,让真正需要帮助的住房困难群众享受到政策福利,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应有的社会效益。

  (一)抓好筹集和供应。统筹配套教育、医疗、交通出行等公共服务设施,控制保障面积标准,着力筹集和建设一批学区房、景区房、商区房、厂区房,以低于同期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的10%向保障对象出售。严格执行“三审两公示”制度,从申购标准、审核流程等各方面,强化供应管理,切实把好准入关。

  (二)规范产权各方权益。在销售合同中约定产权份额、上市交易、收益分成等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在房屋所有权证上明晰各方共有产权份额。个人对自己产权部分可抵押、可继承、可调增、可调减、可退出。共有产权期间上市交易的,出售所得由共有产权人按份额分成。

  (三)鼓励个人增购产权。个人可以分期购买政府和企业产权,逐步形成完全产权,5年之内,政府和企业让渡增值收益、租金和利息,按原配售价格结算;5年之后,按届时市场评估价格结算,促进政府和企业资金及时回笼。也可一直自住不购买,5年之后,按照市场评估租金90%,缴纳非个人产权部分的租金。

  四、强化政策支持,着力构建长效机制

  为确保试点工作成功,市委市政府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加大经费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

  (一)建立发展资金。为保证共有产权住房持续健康发展,综合考虑共有产权住房供应规划、年度计划及经济发展等因素,建立了发展资金,作为政府产权出资来源。试点阶段,政府产权出资来源由市级财政统筹安排,今年安排不低于1亿元,以后逐年增加。

  (二)落实税费减免。对配售共有产权住房的住房保障实施机构、企业以及购房个人,享受经济适用住房税收政策。个人一次购买或分期购买政府和企业相应份额产权的,免收房屋权属登记、土地使用权登记费。

  (三)加大信贷支持。通过住房公积金中心和商业银行贷款、住房担保公司担保、住房保障部门托底的方式,为共有产权住房购买人提供贷款担保支持。共有产权住房购买人,可以提取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利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贷款。

  淮安共有产权住房的实践,实现不同产权份额的灵活组合,保障产权各方的增值收益,调动多方参与的积极性,初步构建了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梯度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承担全国试点工作,任务光荣,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我们将加大推进力度,奋力打造“淮安模式”的升级版,为健全符合国情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贡献智慧和力量。

——选自2014年12月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经验交流材料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