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城、九江开发区计划文件
10.03.2015 19:16
本文来源: 林业厅
1、本次下达的木材生产计划,是2008年度商品木材生产的最大限量,必须严格按照所上报的《木材生产计划分配一览表》在1个月内将计划分解落实到各农户(林权所有者)、各单位(个人)。木材生产计划分配必须与受灾木竹清理紧密挂钩,不得搞平均分配,不得分配给无可采资源的农户,更不得将计划切块分配给加工企业和木材经营商贩。
2、要严格按照我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木材生产计划管理工作的通知》(赣林资字[2007]371号)规定,把握程序,精心操作,坚持“两榜公示”、计划分配与采伐许可证发放“双线运行”。
3、本次下达的各县(市、区)木材生产计划,将同时在 http://www.jxlzc.ys168.com 网站上公布,以接受社会监督。请你县(区)及时将经我厅审查同意的《2008年度木材生产计划分配方案》报所在设区市林业局备案,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email protected]。
本文来源: 林业厅
10.03.2015 19:16
故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