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城市“四举措”节约集约用地

15.04.2015  17:10

  共青城市积极探索创新,从单纯注重“开源”到“节流”优先转变,坚持节约优先战略,把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贯穿于国土资源管理的方方面面,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严把招商关。 商务部门在招商引资政策宣传上,积极强调投资强度控制指标,优选投资强度大、占地面积小、资源消耗低、集聚能力强、产出效益高的企业。

二、严格项目签约会审制。 凡需与市政府签约的招商引资项目,在签约前,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分管国土工作的领导参加,商务局、全国青年创业基地服务局、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国土资源局、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等单位共同会审,主要审查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分析企业实力和投资诚意,审议项目用地位置、用地面积、投资强度、开竣工时间、政府扶持政策等。

三、项目用地预审制。 签约项目选址坚持用地预审制,引导企业优先使用存量建设用地或批而未用的土地,确保项目尽快落地和开工建设。

四、大力清理闲置用地。 通过全面掌握和查清全市,特别是工业园区闲置土地(厂房)的基本情况,通过区位调整、督促开工、收回用地等方式,盘活闲置土地(厂房),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2014年度通过区位调整、收回土地和督促项目开工建设等措施,共有效盘活闲置用地5649亩,其中收回闲置土地以及督促项目建设3169亩,土地利用率较年初提高了近24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