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定明厅长赴共青城市调研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04.07.2015  02:01

7月3日,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刘定明来到共青城市,就该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发证工作进行调研。省不动产登记局局长刘茂春、九江市委常委、共青城市委书记黄斌、共青城市政府市长卢宝云及九江市国土资源局、共青城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同志陪同调研。

上午9点,刘定明厅长一行来到共青城市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察看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建设情况,慰问在岗的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耐心询问具体的办事流程、工作衔接、缴费情况等,并与前来办证的群众进行了亲切的交谈。随后,在共青城市接待中心召开座谈会,刘定明厅长认真听取了共青城市委市政府及市国土资源局专题汇报。

作为省级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联系点,6月19日挂牌成立不动产登记局,7月2日颁发共青城市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共青城市是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推进会召开后,率先挂牌成立不动产登记局、率先颁发不动产权证书的县(市)。

共青城市不动产登记工作秉承“登记统一、规范高效、保障权益、便民利民”服务宗旨,创建可复制的“登记受理一张表、串联审核一张网、产权保障一个证、权籍管理一张图、信息共享一个库”的“共青模式”,努力实现“登记受理一站到位、网上审核串联到位、发证快捷服务到位、信息共享保障到位”目标。

在认真听取有关情况汇报后,刘定明厅长对该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共青城市委市政府在机构建设、人员编制、经费保障、办公场所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体现了房管、林业、农业、编办等部门以大局为重的协作精神。

刘定明强调,将不动产登记交由一个部门办理是我省的一项重大改革,宗旨是更加规范和便民利民。共青城市有效解决职责整合、流程衔接、档案移交、平台建设等问题,为全省各地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提供了模板,树立了标杆。

刘定明指出,随着统一登记工作的不断开展,对统一登记工作的认识也在不断深入。要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为纲领,切实厘清部门工作边界,做好登记业务与行业管理部门之间的衔接,有效设定纠纷调处流程,顺利实现信息共享,共同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刘定明表示,共青城市为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起到了很好的带头示范作用,下一步,计划在8月份,希望共青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和技术支撑单位继续努力,积极探索,提炼出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将共青城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打造成全省的样板,在全省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