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网5月28日首页:江西正式启动省直管县体制改革 共6个试点

28.05.2014  18:02

  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有条件的地方要探索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体制改革。省委十三届七次、八次全会明确要求,要大力推进扩权强县、省直管县试点改革。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选择部分县(市)开展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5月23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省直接管理县(市)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明确在共青城市、瑞金市、丰城市、鄱阳县、安福县、南城县等6个县(市)开展试点。

  《意见》明确,试点县(市)党委、政府直接向省委、省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党政主要领导由省委直接管理。试点县(市)党委、政府各部门直接接受省委、省政府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试点县(市)人大常委会直接接受省人大常委会指导和监督。试点县(市)政协直接接受省政协指导。试点县(市)纪委直接接受省纪委的指导和监督。

  《意见》指出,赋予试点县(市)行使与设区市相同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规划直接上报、计划指标直接单列、统计数据直接报送、证照直接发放、政策直接享有、财政体制执行省直管财政体制。

  《意见》强调,试点县(市)的经济社会发展仍然是所在地设区市的一个组成部分,除试点方案调整的事项外,设区市仍要依法对试点县(市)其他事项实施管理。同时,《意见》还明确要求,试点县(市)要积极推进大部门体制、扩权强镇、公共服务体制等相关改革,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意见》规定,2014年7月1日起,试点县(市)将按照新的管理体制运行。为确保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省委、省政府成立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发改委,具体负责改革试点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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