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出台《关于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

13.03.2017  17:36

  为加强对宁夏各地各族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确保对困难群众的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宁夏近日出台了《关于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对各地、各部门落实保障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通知》提出,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责任感,切实加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加快制定《宁夏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及相关配套政策,完善应急预案,提高灾害应对能力。认真落实医疗救助政策,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加强医疗救助制度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应急救助和商业保险等相关医疗保障制度的衔接。严格落实临时救助制度,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快速反应、主动发现机制,整合各类救助资源,研究解决重大急难事件,提高救助时效性和针对性。加强特殊困难人群生活保障,通过改造硬件设施、购买护理服务、加大资金投入等方式,完善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完善全区“三留守”关爱督导员补贴制度,切实保障好特困人员、困难优抚对象、残疾人基本生活。

  截至2月底,宁夏全区所有县(市、区)级政府均建立了由政府负责人牵头,民政部门负责,发展改革、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计生、扶贫、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参加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

马哲海副局长深入峡江县金坪民族乡调研
来源:民族经济发展处、峡江县金坪民族乡    发布民族宗教局
新余市委常委、统战部长李新华深入少数民族村调研
来源:新余市民宗局    发布日期:2019-03民族宗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