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政务服务网建设方案的通知
《江西政务服务网建设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件主动公开)
江西政务服务网建设方案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推行“三单一网”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字〔2015〕10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改委江西省网上审批系统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发〔2014〕28号)要求,为进一步明确全省政务服务网项目建设工作,科学、规范地指导全省各市、县(区)政务服务网分厅及相关系统建设,现结合全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统一导航、统一认证、统一申报、统一办理、统一查询、统一互动、统一评价”总体要求,建设集行政审批、便民服务(包括公共服务,下同)、阳光政务、电子监察、互动交流等功能于一体,省市县三级标准统一、资源共享、业务协同的政务服务平台,无缝对接网上审批系统、电子政务统一监察平台、电子政务共享数据交换平台,实现行政审批等“一站式”网上办理与“全流程”效能监督,逐步形成品牌一体化、服务规范化、办事便捷化、建设集约化、资源共享化覆盖全省的网上政务服务大厅。
本项目建设范围覆盖省市县三级政府及其部门。2015年底,省市县三级政府完成本级政务服务网开发建设,具备网上展示、咨询、查询功能;省市两级(有条件的县级)政府完成网上审批等系统升级改造,无缝对接本级政务服务网,具备网上申报、受理、办理等功能。2016年底前,县级政府全面完成网上审批等系统升级改造,无缝对接县级政务服务网,最终实现全省横纵向互联互通的“一站式”在线服务。
二、建设原则
(一)统筹规划,顶层设计。统筹全省各级政务服务运行平台建设,加强顶层设计,充分利用全省电子政务外网、全省电子政务共享数据统一交换平台,集约化建设省市两级政务云平台。
(二)统一标准,分级建设。编制政务服务网建设技术标准和业务规范,统一标准规范和身份认证、统一申请窗口和服务方式、统一页面设置和版面风格。省级部分由省里负责建设和管理,市、县(区)部分由各地在省里指导下负责建设和管理。
(三)纵向联动,横向协同。依托全省电子政务外网,承载政务服务平台在全省范围的应用,横向覆盖各级政府部门,建立跨部门协同运行机制;纵向联通省市县三级,实现上下联动。
(四)整合资源,信息共享。整合、利用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现有资源,推进各地各部门业务系统对接和信息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已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建设了县级电子政务平台的县(市、区),按照《江西政务服务网(市、县)分厅实施指南》和《江西政务服务网集成对接规范》进行升级改造,不再另行建设。
(五)全面部署,同步推进。开展行政权力、便民服务事项梳理和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的再造,建设市、县(区)政务服务网分厅,同步开展全省网上行政审批等系统升级改造,确保政务服务网建设整体推进。
三、建设内容及任务
江西政务服务网建设包括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网、全省网上审批系统(包括网上并联审批子系统)、全省电子政务统一监察平台、全省电子政务共享数据统一交换平台、基础设施支撑平台五方面内容。
(一)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网。
建设内容:江西政务服务网由省级总厅和市、县(区)分厅组成。将各级政务服务网建成集行政审批、便民服务、阳光政务、电子监察、互动交流等服务功能于一体,面向个人和法人提供网上咨询、网上申报、网上办理、网上查询、网上评价等服务的统一互动窗口和行政权力公开运行网上政务服务平台。
建设任务:
1.编制政务服务网建设及技术规范。制订政务服务网建设内容、总体架构、栏目设置、页面风格、身份认证、交换方式、系统对接标准、相关命名规范等方面标准规范。2015年6月,完成《江西政务服务网(市、县)分厅实施指南》和《江西政务服务网集成对接规范》编制。(责任单位:省信息中心)
2.建设市、县(区)政务服务网分厅。按照《江西政务服务网(市、县)分厅实施指南》要求,建设页面风格统一、栏目内容统一、分类方式统一的江西政务服务网市、县(区)分厅。2015年8月,各市、县(区)政府完成项目招投标。2015年12月初,完成建设并上线试运行。(责任单位:各市、县(区)政府)
3.对接各系统(平台)。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网与同级网上审批系统、统一监察平台、统一交换平台进行无缝对接,实现各类事项的网上咨询、网上申报、网上查询、网上评价等一站式服务和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网互联互通互动。2015年11月底,完成市级政务服务网与本级网上审批系统、统一监察平台、统一交换平台的对接。2016年12月底,完成县级政务服务网与本级网上审批系统、统一监察平台、统一交换平台的对接。(责任单位:各市、县(区)政府,配合单位:省信息中心)
4.实现便民服务事项在线办理。市、县(区)、乡(镇)利用省级建设的全省统一事项梳理子系统,完成便民服务事项信息要素的录入。对各部门可提供在线办理的便民服务业务系统进行深度对接,对没有在线办理的便民服务事项纳入网上审批系统进行办理。2015年12月初通过各级政务服务网分厅实现在线咨询、网上申报、网上查询、网上评价等功能。(责任单位:各市、县(区)政府,配合单位:省信息中心)
(二)全省网上审批系统升级改造。
建设内容:升级改造全省网上审批系统(包括建设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审批子系统、工商企业登记注册网上审批子系统和事项梳理子系统),作为政务服务网的内部统一支撑系统。实现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入网运行,可并联的事项并联审批,部门自有专业系统与网上审批系统对接。
建设任务:
1.完成行政权力事项填报。本级行政权力事项完成审核后,利用全省统一事项梳理子系统进行填报,实现全省行政权力事项的登记、审核、变更、下放、拆分、取消、统计汇总等日常管理。2015年8月底前,完成市、县(区)行政审批事项的填报工作。(责任单位:各市、县(区)政府,配合单位:省信息中心)
2.优化提升现有网上审批系统。按照“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原则,对全省网上审批系统进行升级优化。2015年12月底前,完成省市两级网上审批系统的优化提升;2016年底前,完成县级网上审批系统的优化提升。(责任单位:各市、县(区)政府,配合单位:省直有关部门、省信息中心)
3.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审批子系统。将涉及企业投资项目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梳理和流程再造,全部由串联改为网上并联审批办理,实现全省范围内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工程或技术改造)并联审批。2015年8月底,完成市级并联审批流程的梳理和再造,2015年底前,上线试运行;2016年3月底前完成县级并联审批流程的梳理,2016年底前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运行。(责任单位:各市、县(区)政府,配合单位:省直有关部门,省信息中心)
4.工商企业登记注册网上并联审批子系统。将涉及企业注册登记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梳理和流程再造,全部由串联改为网上并联审批办理,实现全省范围内工商企业登记注册并联审批。2015年6月底前,完成省级企业注册登记并联审批流程的梳理和再造,2015年8月底前,完成省级企业注册登记并联审批子系统上线试运行,2015年底前完成设区市企业注册登记并联审批子系统上线运行;2016年底前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运行。(责任单位:省工商局,各市、县(区)政府,配合单位:省直有关部门、省信息中心)
(三)全省电子政务统一监察平台升级改造。
建设内容:升级改造全省电子政务统一监察平台,对网上审批、公共资源交易、药品采购招标、民生及行风、司法执法、政务公开及政务服务进行监管、监督,为有关部门提供支撑服务。
建设任务:完成全省电子政务统一监察平台与全省网上审批系统、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药品采购招投标系统、司法执法系统和政务服务网的对接;完成与各市、县(区)部门自有审批系统及相关业务系统(如阳光医药)的对接;各级各部门要协调好部门自有系统及其他业务系统开发商,按照《江西省电子政务统一监察平台业务接入标准》、《江西省电子政务统一监察平台接口标准规范》实现对接。与网上审批系统升级改造同步实施建设。(责任单位:各市、县(区)政府,配合单位:省信息中心)
(四)全省电子政务共享数据统一交换平台升级改造。
建设内容:升级改造全省电子政务共享数据统一交换平台,实现跨行业、跨部门、跨地域之间不同业务应用的数据交换。
建设任务:
1.优化升级全省电子政务共享数据统一交换平台。实现全省各地各部门异构、同构业务系统之间的对接,实现在线、实时、定时的数据采集,实现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与共享。2015年9月底,完成全省电子政务共享数据统一交换平台优化升级。(责任单位:各市、县(区)政府,配合单位:省信息中心)
2.建设省市县三级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交换子系统。根据省市县三级各部门权力事项,梳理政务信息资源,形成省市县三级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标准规范和体系,建成省市县三级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交换子系统,实现省市县三级各部门政务信息资源的注册、发布、申请、授权、获取和信息交换。2015年9月底前,完成省市两级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交换子系统建设;2015年底前,完成县级建设。(责任单位:各市、县(区)政府,配合单位:省信息中心)
3.建设省市县三级交换管理子系统。提升统一交换平台的管理调度及数据交换能力,完善和优化统一交换平台的人机交互、易用性、可视性和易管理性等功能,提升统一交换平台安全保障能力。2015年9月底前,完成省市两级交换管理子系统建设;2015年底前,完成县级建设。(责任单位:各市、县(区)政府,配合单位:省信息中心)
(五)基础设施支撑平台。
建设内容:建设市级政务云平台,通过虚拟化方式为市、县(区)政务服务网分厅、网上审批系统、统一监察平台、统一交换平台等系统提供政务信息化基础设施支撑服务。
建设任务:市、县(区)基础设施支撑平台(政务云平台)原则上由设区市级统一建设,对于有人力资源支撑、财政资金支持和具备机房环境的县(市、区),也可建设县级基础设施支撑平台。2015年8月底前,完成软硬件的采购和部署。(责任单位:各市、县(区)政府,配合单位:省信息中心)
四、建设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设江西政务服务网,推行网上办事服务是顺应信息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政府、阳光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具体举措。全省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各地“三单一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统筹推进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抽调精通业务、责任心强的人员具体负责项目建设推进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制订实施方案。全省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江西政务服务网建设方案》的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制订时间安排表,加快推进实施。各设区市在2015年7月10日前将实施方案报送至省“三单一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791-88857081,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并及时将阶段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报送省“三单一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强化分工协作。江西政务服务网建设覆盖面广、涉及部门多,时间紧、任务重,全省各地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沟通,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机构编制部门要指导行政权力事项及其信息要素的梳理、初审工作;法制部门要负责行政权力事项及权力运行流程图的合法性审查和审核工作;发改部门要牵头做好网上并联审批流程的梳理和网上审批系统的升级改造工作;行政服务中心要牵头组织便民服务事项梳理录入工作,协助做好网上审批系统改造工作;信息技术服务部门要做好政务服务网等系统建设和运维保障工作;其他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本部门权责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梳理、录入,以及业务系统升级改造工作。
(四)加大保障力度。各市、县(区)政府要加大资金和人员保障力度,落实政务服务网市、县(区)分厅建设、网上审批系统和数据统一交换平台的基础软硬件支撑环境、全省统一事项梳理子系统培训等配套资金,省级负责全省网上审批升级改造、全省电子政务统一监察平台升级改造、全省电子政务共享数据统一交换平台升级改造、全省统一事项梳理子系统和全省网上并联审批系统的开发建设资金保障,市、县(区)政务服务网分厅、政务云平台、省里统一开发软件部署实施经费等资金保障由各市、县(区)负责。全省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建立健全业务梳理、开发建设、运行维护等管理制度,指定专人牵头负责、协调这项工作,确保平台正常运行。
(五)严格督查考核。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和具体要求,明确目标任务和进度计划,落实实施主体,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要加强对江西政务服务网分厅建设的督导,建立长效机制,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各市、县(区)政府要将此项工作纳入效能考核,确保江西政务服务网分厅建设工作按时按质完成。省政府办公厅将组成督查组适时对各地政务服务网分厅建设情况进行督查。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