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建议项目的公告

20.08.2015  12:10

  为增强地方立法工作的科学性、计划性和前瞻性,根据《南昌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南昌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立法计划》立法建议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市各级国家机关、各政党、各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以及公民个人都可以单独或者联合提出立法建议项目,同时欢迎市外各界人士提出立法建议项目。

  二、立法建议项目应当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急需立法规范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从南昌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出发,突出地方特色,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征集范围为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

  四、立法建议项目应当包括法规名称、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规范的主要内容、立法依据等。有条件的还可以提供法规草案文本或者附有关资料;立法建议项目包括对我市已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的修改建议。

  五、提出立法建议项目的截止时间是2015年9月20日,请以信件、电子邮件方式提出,并注明姓名(名称)以及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雄州路199号南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邮编:33003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特此公告 

  

  

  南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201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