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安监局办公室关于 开展全省职业卫生交叉检查工作的通知

13.08.2014  21:11

赣安监管(办)字〔20114〕63号


江西省安监局办公室关于

开展全省职业卫生交叉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安监局,省直管县(市)安监局: 

为加强对各地市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情况的督促检查,促进各地之间相互学习交流,推进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和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定于2014年9月组织开展全省职业卫生交叉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和全国、全省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开展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情况。

(二)贯彻落实《江西省2013-2015年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赣安〔2013〕7号),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活动,推进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的情况。

(三)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情况,尤其是水泥制造和石材加工企业粉尘危害治理工作情况。

(四)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及检查企业任务完成情况。

(五)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业务的情况。

二、检查方式

全省11个设区市组成11个检查组,进行交叉检查(具体检查分组情况见附件1)。各检查组由设区市安监局分管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负责人带队,抽调熟悉职业卫生业务的监管人员或专家组成,每组3-5人。

根据工作任务和可能,省局职业健康监管处和省安全生产监察总队将派人参加部分设区市的交叉检查。

三、时间安排

交叉检查工作从9月1日开始,9月25日前完成,每组检查工作时间3~5天左右,各组具体检查时间由检查地市双方商定。

四、有关要求

(一)各检查组要至少对2个县(区,包括省直管县市)进行检查,听取所到地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以及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活动和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开展情况汇报,重点查阅涉及交叉检查内容的有关文件、记录及资料,既要指出问题,又要善于发现好的经验和做法。

(二)各检查组要随机抽取至少6家用人单位(每个县区至少3家)进行现场检查,一查职业卫生管理机构、人员、制度和档案,二查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及申报,三查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四查职业病危害警示告知,五查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六查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简称职业卫生“六查”)。检查对象要突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涵盖中小微等各种不同类型企业。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及时指出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同时由当地安监局依法下达执法文书,督促有关用人单位进行整改。

(三)各检查组要结合此次检查内容,制定详细的检查工作方案,认真完成检查工作。检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有关规定。

(四)各检查组要对检查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交叉检查工作报告,报告应包括“检查内容”的五个方面,重点反映相关方面工作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绩、好的经验和做法、存在的问题以及建议等。请各检查组于9月30日前将交叉检查工作报告、《职业卫生交叉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用人单位检查情况汇总统计表》(附件3)报送省局职业健康处。  联系人:林刚,电话:0791-85257063(传真),  邮箱:[email protected]  。     


附件:  1.职业卫生交叉检查分组情况

  2.职业卫生交叉检查情况统计表

  3.用人单位检查情况汇总统计表                                                 

  附件

 

 

江西省安监局办公室

2014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