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西省质监局党组关于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16.06.2015  10:40
  中共江西省质监局党组关于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省委第二巡视组向省质监局反馈巡视工作情况后,省质监局党组按照省委规定和巡视组要求,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时限。现将整改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把整改工作作为首要任务来抓
  一是局党组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4次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和《整改工作方案》,将省委巡视组反馈的主要问题和意见建议分解为3个方面15个专项问题,落实到了分管局领导和有关部门单位。2 月15日专门召开了全局巡视整改工作动员大会,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部署。
  二是驻局纪检组牵头有关部门加强了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先后3次召开了协调督导会,对整改工作进行了专门分析和督导,同时实行了各单位整改进展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对整改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了专项督办。
三是局各责任领导和部门单位根据要求对所承担的整改任务逐项对照检查,认真细化了解决问题的方案措施,有的部门和单位还就有关方面制订了专项整改工作方案,把整改落实细化到事、落实到人、具体到了岗位。
   二、采取切实措施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关于对“有的领导干部在工程建设、设备采购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整改情况
  对本单位近两年已建、在建工程项目开始进行组织专项检查,并积极完善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的管理办法。重点检查了项目建设管理制度、项目审批手续、项目预算批复、招标资料、工程签证和项目资金的支付等方面内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待进一步调查核实。同时,制定了《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工程建设项目专项管理办法》,进一步对本单位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实施严格管理,加强工程建设、设备采购等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严禁在工程建设、设备采购中为本人、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对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2.关于对“有的领导干部利用干部提拔、体制调整人事变动之机收受钱物”整改情况
  针对此问题,实行了两手抓。一方面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增强廉洁从政意识。制定了2015年反腐倡廉教育工作方案;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作为重点学习内容;制作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宣传展板;组织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权力的禁区》和《梦断敛财路》。另一方面,加大监督惩处力度,对包括利用干部提拔、体制调整人事变动之机收受钱物在内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3.关于对“有的领导干部在相关企业入股,从事营利性活动”整改情况
组织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领导干部在相关企业入股、从事营利性活动情况进行专项排查,印发了《关于对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在相关企业入股、从事营利性活动等情况开展专项排查的通知》,认真组织开展了自查。强化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领导干部在企业入股、从事营利性活动等问题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对相关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4.关于对“有的领导干部律己不严”等问题整改情况
印发了《关于对省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重点发现党员干部在工作纪律、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提出整改要求。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将进一步核实处理,严肃责任追究。
  5.关于对“一些工程项目建设不规范问题。有的工程项目存在违规发包、签证混乱、结算价大幅超预算的现象。有的政府采购项目未经集体研究,违规以单一来源采购,且采购价格明显偏高”整改情况
  对江西省质监检测基地项目进行专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已要求局基地建设办公室立即整改并认真开展全面自查。目前,局基地建设办公室已就自查和整改情况提供了报告。针对局办公附属楼工程项目超预算问题,相关检查正在进行中。在制定的《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工程建设项目专项管理办法》中,进一步细化了要求、明确了责任、严格了程序。
  为严格控制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明确了工作程序,制定了单一来源采购流程,并规定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必须经集体研究确定。加大了对政府采购计划的管理,要求局所属各单位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做好采购计划,充分调研采购设备性能和价格,根据采购设备的价格性能比,科学编制预算。要求采购单位在仪器设备采购工作中,进一步提高工作责任心,采购价格性能比合适的设备。制定了《江西省质监局预算单位绩效管理暂行办法》,逐步形成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
  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对工程项目建设的管理,严格工作程序,明确相关人员责任;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严格控制单一来源采购形式,杜绝采购价格偏高现象。加强重大专项支出的报批、使用、管理、监督工作,强化对“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对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严肃责任追究。
  6.关于对“一些下属单位财务管理存在违规违纪问题。有的财务管理混乱,违规借支大额现金,利用虚假发票套取资金。有的事业单位完成相关收费业务后,费用却由有关企业收取,逃避财政监管”整改情况
  制定下发了《关于对省局直属单位开展财务专项检查的通知》,从3月份开始组织对局直属单位开展了一次财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事业性收费、应收应缴、私设“小金库”、违规借支大额现金、财务管理、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要求各单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到位,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完善有关制度和程序。对检查中发现的一些问题线索,正在进一步核实,如确实有违纪违规情况,将严肃处理,严肃责任追究。计划于2015年7月-12月对局各直属机构开展一次内部审计,重点审计财政资金使用情况、预算执行、政府采购和财务管理情况。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的财经检查和审计监督工作。加大监督惩处力度,严厉查处违反财经纪律及乱收费等违纪违规问题,并严肃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7.关于对“有的以成立行业协会为名收取会员费,设立‘小金库’”整改情况
  制定了《关于对“以成立行业协会为名收取会员费,设立‘小金库’”问题的整改方案》,对挂靠省质监局的各协会资金管理使用(含设立“小金库”)情况、人员情况、协会职能情况及承担行政机关委托事项情况等进行专项检查,并督促各行业协会不断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帐户管理,相关整改工作2015年6月份完成。如发现局机关处室在协会违规开支费用问题,坚决严厉查处,杜绝“小金库”问题。对挂靠省质监局的协会,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可以解除挂靠关系的,立即解除挂靠关系;如不能解除挂靠关系的,将进一步完善挂靠协会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局机关与挂靠协会在人员、财务、资产、职能、机构等方面彻底脱钩的规定,坚决落实积极推进防治“小金库”问题的长效机制建设。此项工作在今年内完成。
  同时,部署了对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处级干部在协会兼职情况的清查。对担任相关协会职务的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处级干部,将按政策规定处理,对政策允许担任理事或副秘书长及以上协会职务的,完善报批手续;对政策不允许的,要求相关人员及时请辞,此项工作在5月份完成。另外,2014年底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赣组发〔2014〕8号)要求,省质监局开展了退(离)休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的清理规范工作。
  8.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局党组对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和制度规范不到位,对干部教育管理不够严格、监督惩处不够有力”整改情况
  一是局党组专题组织学习了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研究了2015年质监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明确了抓好“两个责任”具体措施。召开了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就落实“两个责任”,扎实推进2015年反腐倡廉七个方面工作任务,提出了具体要求;组织4名局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述责述廉,并由参会的副处级以上干部对其进行测评。
  二是抓好局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局党组主体责任和驻局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的落实,建立和完善局领导班子落实“两个责任”的具体办法和举措。对反腐倡廉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层层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驻局纪检组组长同局各直属纪检监察工作负责人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书。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质监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每位局领导在分管领域年度工作会议上部署工作任务时,都结合实际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要求,并加强对分管工作领域反腐倡廉建设的督促指导。改进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方式,强化检查考核。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对不认真履行“两个责任”的单位和领导干部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对典型问题一律通报批评。
  三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规法纪教育,使制度纪律和法律法规内化于心、形成自觉。不断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坚决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监督惩处力度,对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真正让党规法纪形成强大的威慑力。
  9.关于对“在八项规定出台后,仍然存在收受红包礼金的现象”整改情况
  认真开展了“红包”问题常态化治理,重点整治收取下属单位、企业和工作对象、服务对象“红包”问题,注重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拓宽监督渠道,形成监督合力。盯住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今年元旦、春节期间,驻局纪检组转发省纪委、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违规收受“红包”典型案例的通报;印发了《关于严明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的通知》;向局机关全体干部和直属单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发送防止收送“红包”手机廉政短信。针对以往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专业评审人员收取企业“红包”问题,将研究制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评审、鉴定工作办法》,进一步规范评审、鉴定工作行为,一方面加强对评审员的廉政教育,另一方面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发现的“害群之马”严惩不贷。违规收送“红包”问题,一经发现一律“先免职再处理”,加大典型案例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
  10.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局纪检组发现问题的办法不多,查办案件的力度不大,信访反映件的办理大多仅限于初步了解或要求有关单位和当事人作出情况说明,对个别发现明显存在问题的反映件未进行深入调查核实”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在局各直属单位明确纪检监察工作负责人,在局各直属单位配备1-2名纪检监察员,局机关各处室配备1名纪检监察工作联络员。驻局纪检组发文明确了纪检监察工作联络员及纪检监察员工作职责,加强对各级纪检组织的监督指导。强化纪检监察干部职业素质,提高监督执纪问责能力。
  二是开展巡查工作。从今年开始,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对局各直属单位和机关各处室均开展一次巡查。建立巡查工作制度,并不断探索和完善巡查工作机制。对每次巡查情况,局党组都将专题听取汇报。在巡查中聚焦问题、掌握线索,督促被巡查单位抓好反馈意见整改和公开工作,加快处置发现的领导干部问题线索,该查处的查处,该约谈的约谈,该教育的教育。
  三是认真落实问题线索集体排查制度,建立了严格的办信办案责任制。对每条问题线索,驻局纪检组都召开会议集中讨论,决定处置方式,突出线索核查重点,提高线索排查处置效率,有具体线索的认真组织核实。着力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克服办案困难,整合系统内纪检监察工作力量,培养办案能手,在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建立案件查办专门人才队伍。坚持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发现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及时向省纪委报告,办案中遇到难点问题提请省纪委支持协助。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手段,坚决查实、严肃处理违纪违规行为,不搞下不为例;对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绝不姑息。
  四是认真调查处理巡视组交办的违纪线索。为充实调查力量,从局直属单位抽掉了几位责任心强、纪检监察工作经验丰富的处级干部,与局监察室人员共同组成若干调查组,相关工作已取得一定进展。对未查结的信访件,将进一步组织力量进行认真核查,做到件件有着落。
  (二)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方面
  1.关于对“落实八项规定有差距。会议仍然较多,有的培训流于形式。有的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和外出考察讲排场,图享受,费用高。有的下属单位存在公款吃喝现象”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对《江西省质监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若干规定》的学习宣传和执行力度,着重加强对会议、培训工作的管理。正在拟定2015年《会议、培训计划》,待提交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实行,计划外的会议培训一律不得召开。严格控制会议培训的数量和规模,会议尽可能采取视频形式召开,能合并的尽量合并。2015年会议、培训计划数在2014年度基础上进一步减少,流于形式的培训一律取消。严格会议和培训审批制度、组织程序和经费开支,会议、培训尽量在局办公楼进行,人员住宿尽量安排在内部招待所,费用超标准一律不予报销。
  二是领导干部调研考察严格按照局《若干规定》要求,提高调查研究目的性和针对性,轻车简从,减少随行人员和陪同人员,按标准报销费用。通过专项检查和群众反映,一经发现违规公款吃喝问题,坚决严肃查处,严格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是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教育,督促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精神,强化廉洁从政意识。对发现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快查快办,予以曝光。
  2.关于对“行政执法存在部门利益化倾向。全省质监行政执法保障经费与收费挂钩,受利益驱动,大部分基层局把管理费和罚没收入等经济指标作为工作重心和主要考评标准,行政执法方面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以罚代管、重罚轻管现象,加上少数执法人员执法不公、以权谋私,导致质监执法形象受损,执法公信力下降”整改情况
  一是下发了《关于对省局直属单位开展财务专项检查的通知》,对局直属单位开展了专项检查,防止出现乱收费、下达管理费和罚没收入等经济指标现象。二是与省财政厅等部门联合下发了明确省以下质监等部门经费保障和财务管理责任的通知,提出各地要确保质监等部门经费保障水平不降低等要求。三是修订完善了《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并报省法制办批准备案,将下发全省各级质监部门执行。四是对局下属有行政执法职能的三个直属单位开展了专项检查,防止出现乱罚款、乱收费和保障经费与收费挂钩现象。目前,上述三家单位均未安排罚没收入预算。五是对2014年全省质监部门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对评查情况予以通报、点评,要求各单位针对评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深入开展2015年全系统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六是加强对提交省局案审案件的初审把关,发现趋利执法问题立即督促纠正,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予以退回。七是加大对违规违纪问题的惩处力度。把防范“行政执法存在部门利益化倾向”问题,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重要任务,持之以恒,不懈努力,力争取得更好成效。
  3.关于对“机关作风建设有待加强。积极进取精神不强,破解制约质监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不够,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密切联系基层群众、务求实效推进工作有欠缺,对基层的关心支持力度还不够大”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对党员干部机关作风的学习教育,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列为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一季度政治学习重点。各单位(部门)就“如何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培养积极进取精神、提高破解制约质监改革发展的能力”展开了积极讨论。在江西质监网站开辟了“身边好人榜”宣传专栏,用典型引路,带动良好的作风建设。将“建立机关党组织约谈制度”列入2015年机关党建工作,并长期抓下去,促进机关作风建设好转常态化。采取学习、讨论、观看警示教育片、遵章守纪专项检查等形式,把严明党的组织纪律真正落实到每个基层党组织、落实到每个党员干部身上。对局机关各处室和部分直属单位以及局办证大厅干部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了整改要求。
  二是对人员机构编制、货币化住房补贴等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不断加大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促进问题的解决。经与省、市、县编制管理部门沟通协调,明确了对2000年垂管上划后部分漏划了机构和编制的单位,恢复其机构编制。截止目前,共恢复技术机构7个,恢复事业编制57个。针对南昌市质监局因事业单位人员未实行实名制,而不能办理货币化住房补贴的问题,经与省房改办、省财政厅沟通协调,第一批人员的申报材料已由南昌市质监局向省房改办申报,省房改办已完成审核工作,相关材料已报省财政厅。
  三是将进一步加快省质监检测基地建设,争取早日投入使用,进一步改善局直属技术机构实验室条件,提升检验检测能力,为机构发展夯实基础。加强协调和督导工作,争取筹建中的国检中心早日通过国家质检总局的验收。积极争取省财政对省局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给予经费支持,促进质监执法进一步规范。积极筹措资金加强各级检验检测机构的科研和检验检测能力建设。
  (三)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
  1.关于对“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不够严格。干部任职资格条件把关不严,有的聘任制事业干部直接提拔到机关非领导岗位,有的工人身份职工被提拔为事业单位副县级领导干部。部分新提拔干部审批程序不到位,在没有通过职数审核的情况下,就下文任职,甚至有的非领导职务干部任职多年后才补办职数审核手续。科级、处级干部破格提拔人数较多,报备程序不到位。有的干部任职与组织部门批复有出入。干部档案管理工作不够扎实,存在干部档案材料收集不全和审核不严现象”整改情况
  就干部任用资格把关不严等问题,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局党组印发了《关于在全系统组织学习〈干部任用条例〉及相关监督制度的通知》,要求各单位以领导干部和组织人事干部为重点,采取集中学习、专题培训等方式,多层次、多形式学习《干部任用条例》;
  二是局党组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等法规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在干部任用中,严把干部廉洁自律关、资格条件关、职数审核关、任前审核关,严格问责机制;
  三是组织开展了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情况的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并限期整改落实;
  四是已草拟了《省质监系统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暂行规定》,待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后施行。该暂行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设置了多道关口,严把任用资格、条件及程序关口。对有的聘任制事业干部直接提拔到机关非领导岗位的问题,已进行了专门的核查,并向上级干部管理部门提交了有关公务员调任情况的报告,就有关问题作出说明,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确保今后的公务员调任中严格依法依规办理,杜绝违规调任情况。对有的工人身份职工被提拔为事业单位副县级领导干部的问题,已向上级干部管理部门提交了专题报告,核实了相关情况、查找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明确今后严格规范事业单位干部聘任程序和审核。对有的干部任职与组织部门批复有出入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已经对涉及的2名处级干部任职问题进行了纠正。对未明确职数任命干部的问题,已向省有关干部管理部门汇报说明有关情况,查找原因,举一反三,坚决防止超职数配备干部以及先配备后职数审核干部的情况发生。目前,已经完成各设区市局处级干部档案的整理,正在对局机关处级干部档案进行整理,着重对干部“三龄二历一身份”进行严格的核查,对“三龄两历一身份”前后不一致的,将组织相关调查并认定,对发现弄虚作假或伪造档案材料的,坚决纠正,并依据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这项工作将在6月底前完成。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
  2.关于对“超职数配备干部现象较为突出。其中11个设区市局中有10个超职数配备干部。省局直属机构级别和职数核定比较滞后,13个下属事业单位中,有2个单位未明确级别,9个单位未核定领导职数,但均配备了正副县级领导干部,客观上造成了质监系统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省委组织部《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整治工作有关纪律规定》,考虑到体制调整已基本完成,对设区市局存在的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已要求各设区市局一把手积极向市委、市政府作专题沟通汇报,说明情况,请地方有关部门妥善安排解决。前期也已与部分设区市委组织部沟通,在下划移交过程中,对设区市局超配的干部,采取免去其兼任的职务、开展干部交流(因实职有空缺、非领导职数超)等方式消化;对局直属事业单位内超配的干部,一方面,明确从总量上控制新增干部,对自然消化空出的职数,原则上优先解决超配的干部;另一方面,尽快向省机构编制部门提交报告,申请重新制定局所属9个直属单位的“三定”方案,明确领导职数,对未明确单位级别的,明确级别。
  3.关于对“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管理不规范。有的违规配备了县级非领导干部,有的存在低职高配现象。由于历史原因,全省质监系统部分基层事业单位存在混岗混编、人员身份不明确问题,导致系统基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无法进行。目前,由于人员编制管理不规范,给质监系统体制调整工作带来诸多问题,涉及混岗混编人员个人利益诉求上访也成为影响质监系统稳定的主要问题”整改情况
  对历史遗留的部分设区市质监局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方面的问题,下划后继续积极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妥善解决。对局机关公务员到直属事业单位任职的干部,将根据本人意愿,如愿意将关系转到直属单位的,办理相关手续;如不愿将关系转到事业单位的,将积极与省委组织部汇报沟通,争取年内妥善调整到位。对于历史原因形成的事业单位配备处级非领导职数的情况,也将采取通过干部交流、自然消化以及符合条件的提任实职等方式,逐步消化。对存在低职高配的单位,考虑到其形成的历史较长及单位事业发展需要,将积极协调省机构编制部门开展相关调研,参照外省相同机构级别设置做法,争取支持在制定新的“三定”方案时,解决单位级别问题。一些基层局存在混岗混编问题,矛盾较突出的是2000年上划时事业机构、编制减少的单位,涉及人员意见较大,对此,已积极争取省、市机构编制部门的支持,采取恢复机构、编制、用全额编制置换差额或自收自支编等方式逐步解决有关问题。据统计,上饶市质监系统恢复了事业机构5个,恢复了事业编制37名;宜春市所属的樟树市质监局恢复了事业机构2个,恢复事业编制20名。还有一部分市、县机构编制部门拟在体制调整工作完成后,恢复一批事业机构及事业编制。对确实难以厘清身份的人员,争取到省相关部门的支持,已按现状移交。对于混岗混编问题较严重的个别设区市局系统,因人员身份不清,出现了住房补贴无法享受的问题,导致了集体上访的情况。对此,通过多方沟通协调,并与上述当事人达成一致,制定了妥善解决上述人员住房补贴的方案,基本解决了这一问题。
   三、坚持不懈确保整改任务全面完成
  目前,省质监局的整改工作还只是初步和阶段性的,还需要坚持不懈,常抓不懈,发扬“钉钉子”精神,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继续抓好整改工作,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确保整改落实任务全面完成。
      一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省委巡视组提供的具体线索,查清查实,绝不遗漏;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各个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是全面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驻局纪检组监督责任。坚持把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作为整改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通过整改工作,进一步完善责任层层落实、压力层层传导的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的机制。加强责任追究,完善责任倒查机制,实施“一案双查”。组织开展巡查工作,重在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体制机制。
      三是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结合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和省局领导班子2014年民主生活会整改工作,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加快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大力推进法治质监建设,推动质监部门制度化、法治化建设。
  四是强化督促检查,严明党的纪律。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全局上下改进作风、加快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大力营造质监事业发展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为全省“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做出质监部门应有的贡献。
  如对整改情况有意见建议,来信请寄至江西省南昌市京东大道1139号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纪检组监察室,联系电话:0791-86355108。


                                                                                                                                                                                                                                                                                                                          中共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
                                                                                                                                                                                                                                                                                                                                   201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