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公安局快速告破“2.27”故意杀人案

06.03.2015  18:20

2月27日晚21时29分,兴国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社富乡一谢姓男子报案称:当天晚上9时10分左右,本村的谢某军在自己家中洗澡时被人打死。  

接报后,案情迅速上报,县公安局立即启动命案侦破机制,局领导迅即率领刑技人员及相关警种赶往现场,并成立专案组,开展现场勘查、调查访问等工作。经初步勘查及大量调查走访工作,初步判断被害人疑似被枪击致死,其堂兄谢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2月28日下午,专案组民警冒着大雨、顶着寒风,发扬不怕牺牲,特别能吃苦的精神,对现场后山岭进行地毯式搜索。13时40分许,在距中心现场3公里的“沙漠颜”(音)的山岭丛林中发现犯罪嫌疑人谢某的尸体。

经查,犯罪嫌疑人谢某(男,46岁,兴国县社富乡人)因怀疑多年前谢某军与其前妻刘某莲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一直耿耿于怀。2月27日21时许,犯罪嫌疑人谢某持自制枪支窜至被害人家附近,趁被害人在卫生间洗澡对其射击两枪,最终导致谢某军中枪后死亡。随后,犯罪嫌疑人谢某迅速离开,并在社富乡稠村“沙漠颜”(小地名)山上畏罪开枪自杀。办案民警在犯罪嫌疑人尸体附近发现其丢弃的三星手机一部、自制长枪短枪各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