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探索引导宗教活动场所推广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25.10.2016  18:35

  为充分利用兴国县的太阳能资源,解决宗教活动场所房顶隔热、增加收入,兴国县民宗局根据国家促进光伏发电的优惠政策,结合兴国县宗教活动场所的地理、资金情况,有利宗教活动场所富余资金的合理利用,兴国县民宗局积极探索引导具备条件的宗教活动场所,量力而行,投资推广光伏发电项目。目前,兴国县大圣寺、普惠寺分别安装30KW、10KW独立光伏电站,并已并网,效果明显。

  (兴国县民宗局 杨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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