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其君:镇长用公车堵出殡路 免得好!

30.03.2015  11:33

  3月23日上午,镇坪县曙坪镇一村民为父亲送葬时发现,唯一的一条道路被镇政府公车挡住。40多分钟后民警找到备用钥匙才将这辆公车移走,镇政府工作人员称,镇长指派他当日早上7时将车停在路上。(3月29日《华商报》)

  读完“陕西村民出殡遭公车堵路涉事镇长被免职”这则新闻,用车堵路让人扼腕,这名涉事镇长的态度更令人心寒,被免职是咎由自取,免得好!

  道路从词义上讲就是供各种无轨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基础设施;按其使用特点分为公路、城市道路、乡村道路、厂矿道路、林业道路、考试道路、竞赛道路、汽车试验道路、车间通道以及学校道路等,古代中国还有驿道。每个公民都有在公共道路上通行的权利,任何人不得为了自己的利益侵占公共道路以至侵犯他人的通行权。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镇坪县曙坪镇兴隆村村民谭先生向华商报记者描述了当日情景,3月23日上午8时20分,去世的父亲下葬,送葬队伍行至镇政府旁的必经道路时,车号为“陕G53021”的黑色桑塔纳轿车堵在路口,棺材以及其他下葬物品无法通过,周围再无其他道路可以通行。

  人生于黄土,长于黄土,最后又要魂归黄土,即所谓死者为大,入土为安,叶落归根。面对村民为父亲送葬的白喜事,应该是路好走且一路走好,可却惨遭“无路走”,在法治社会的今天,竟然会发生光天化日之下镇长指派镇政府工作人员将公车停在路口堵住村民出殡之路的咄咄怪事。我活了40多岁,这事我还是第一次听闻!那么,我们不由得发出这样的疑问,镇长为何敢冒天下之大不讳将公车停在路口堵住村民出殡之路?

  无他,“镇长用车堵路,是嫌他父亲坟墓埋在政府旁影响风水”是也。而这样的事情恐怕只能说明,曙坪镇政府只是把“密切联系群众”停留在口头上,而没有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不是么,据住在坟地后的兴隆村三组村民冉先生称,这条道路是2011年他们家自费修建的,当时这条路很宽,卡车都可以过去。2012年7月,镇政府修建安居工程楼,遂将该条道路挖得剩下不到一米,当时镇政府承诺拓宽道路但没动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而这样的事情,最终也只能严重损害政府在人们心目中的声誉和形象。政府公车堵路,出殡村民很受伤。法无授权不可为。对于公共道路,政府不可堵路,更不宜王顾左右而言他。百姓的事,再小的事也是大事,更何况这是出殡村民的头顶大事!这应该是深深刻在政府管理者心头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