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开展典当企业年审 典当行连续6个月不营业即不合格

13.01.2015  20:27

  记者今日从江西省商务厅获悉,为加强典当行业监管,从即日起,该省开展2014年度全省典当企业年审工作。典当行有违法经营等行为即视为不合格,不得通过年审。对年审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上报,对违法违规、不接受监管的典当行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撤销。

  据悉,年审对象为2014年6月底前经商务部及省商务厅等有关部门批准依法设立的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查重点为典当行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典当行资金往来情况;典当行法人股东存续情况,典当行与股东的资金往来情况;典当业务结构及放款情况;典当行对绝当物品处理情况;当票使用情况;息费收取情况;典当行及其分支机构变更情况;典当行有分支机构的,审计报告应包括企业本部、分公司分别及合并的财务报表。

  典当行有违规对外投资或抽逃挪用注册资金的;未按规定报批擅自变更典当行机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有故意违法经营行为的(如故意收当赃物、强迫当户赎当情节严重等);非法转借、转卖典当经营资格的;领取《营业执照》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仍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达6个月以上的,即视为不合格典当行,不得通过年审,并收回《典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年审中,要对经营情况较差、有违规违纪纪录以及上年度年审为B类的典当行,要采取现场检查或约谈企业高管等方式进行重点审查。各典当行及分支机构于1月25日前将年审材料报所在地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商务主管部门于2月15日前完成本区域所辖典当企业核查初审工作并报省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