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贷款5万缴养老保险 南昌市生活困难人员养老有希望了

14.12.2015  00:34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12月13日南昌讯(记者 陶望平)灵活就业人员因家庭生活困难,没有能力进行养老保险续保怎么办?记者13日获悉,南昌市政府常务会近日审议通过了《南昌市困难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助保贷款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建立养老保险缴费筹资新模式,生活困难人员可贷款5万缴纳养老保险,让老年生活有了保障。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贷款续保

    近年来,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推进,大量职工改制分流和人们的社保意识增强,南昌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群体快速扩大。

  但由于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全额自行承担,并随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而不断增加,这让不少灵活就业参保人持续缴费出现困难。特别是很大一部分改制分流职工,由于年龄偏大,技能单一而再就业困难,有续保缴费意愿却缺乏缴费能力,只能选择中断缴费。

    据统计,南昌市因各种原因中断缴费的参保人员约达35万人。如此,将不利于参保人“老有所养”的权益的维护,低缴费、低年限、甚至是中断缴费,将导致其退休后养老金水平过低乃至领不到养老金,无法保障其年老后正常生活。

    为此,《实施办法》应运而生,致力于解决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因生活困难无力续缴而中断缴费的问题。

    7类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申请助保贷款

  《实施办法》提出,南昌市按照“个人自愿申请、金融机构放贷、政府适当贴息、退休归还贷款”的原则,建立养老保险缴费筹资新模式,帮助生活困难人员续保缴费。

    凡是具有南昌市户籍,按规定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距法定退休年龄五年以内(含五年)、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符合南昌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不足15年而后延缴费的,距达到领取养老金条件5年内的),当前存在缴费困难的以下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纳入助保贷款的范围:夫妻双方均为下岗失业人员;单亲家庭下岗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无子女且生活困难人员;因伤因病致残生活困难人员;其他特困人员。

  值得注意的是,已按政策享受社保补贴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在享受社保补贴期间,不得同时申请助保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