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谈养老保险基金入市:对股市会产生一定影响

30.06.2015  19:42

  中新网6月30日电 人社部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李忠表示,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对股市会产生一定影响,但这种影响是平缓和循序渐进的。

  29日,人社部和财政部通过网站向社会发布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这意味着,养老基金进入股市的通道原则上已经打开,有专家测算,流入股市的资金理论值约有1.05万亿元。

  中国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以来,覆盖范围和基金的规模在不断扩大,保障水平在不断提高,这较好地保障了广大参保人员的老年生活。截至2014年底,养老保险基金的结余达到3.5万亿元。

  对于“养老保险基金入市”对股市的影响,李忠表示,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可以注意到,在投资管理办法的第六章,规定了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的多种方式,这集中体现了多元化投资的原则。

  在投资范围上,第六章里面规定了很详细的品种,概括地说主要包括了三大类产品,一类是银行存款类产品,一类是债券类产品,一类是股票、基金类产品。在各类产品的投资比例上,《办法》都有严格的限制。总的想法,风险低的比例较高,风险高的比例较低。

  而且,这个《办法》从制度设计上,也留出了空间,可以根据金融市场的变化和投资运营的情况,来对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比例进行调整,当然这一切都是以维护基金的安全为前提。

  李忠表示,从规定里明确的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的范围,投资股市也是选项之一。在《办法》中明确规定了投资股票、股票基金、混合基金、股票型养老金产品的比例合计不得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30%。这个30%规定的是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股市的上限比例,重点仍是合理控制投资风险。

  “当然,在实际运营中,进入股市的基金规模和时点不是由政府来直接操作的,而是由授权受托的市场机构来具体运作,而且也不可能很快达到投资比例的上限。因此要说到对股市的影响,可以这么说,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对股市会产生一定影响,但这种影响是平缓和循序渐进的”,李忠说。

  李忠同时表示,具体到投资管理办法里,对严格控制风险也做了多方面的制度安排和政策规范:

   建立了相互制衡的机制。 分别明确委托人、受托机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各自的权利义务,让这些机构之间能够建立一种相互制衡的机制。

   建立健全内控制度。 这个《办法》要求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风险管控,维护委托人的利益。同时,对相关的工作人员也提出了要遵守职业规范,严禁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和他人谋取利益。

   在多元化投资方面也做出了规定。 要求合理进行资产配置,明确只能在境内投资,同时严格控制投资产品的种类,主要是投资一些比较成熟的品种。

   建立了风险准备金制度。 在《办法》中明确了,投资机构和受托机构分别按管理费的20%和年度投资收益的1%来建立风险准备金,专项用于弥补养老基金投资发生的亏损。第五,在《办法》中特别注重加强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

  比如说各地养老金委托投资的资金额度、划出和划回等事项,必须要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报告。受托机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也要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养老金投资运营的情况。同时这里面也明确了,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相关机构也将按照各自的职责,发挥监管作用,对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管。

  李忠最后指出,通过这样一系列措施,能够确保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是在安全的轨道上运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