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耀文:养老保险并轨须打破制度性不公

11.03.2014  08:23

  去年,人社部领衔养老金顶层设计方案以来,共有7家机构平行设计,分别给出各自养老金设计方案供人社部参考。昨日,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国家层面的养老金顶层设计方案仍在综合研究,另外还会按照分步实施的方式,哪方面改革条件成熟,就会马上推行实施。(3月7日《新京报》)

  “犹抱琵琶半遮面,千呼万唤起始出来”,养老金并轨列入今年政府的重中之重,终于被提到议事日程。作为关系到全国民众养老切身利益的养老保险并轨,必须要拿出决心和行动,打破以往的制度性不公。养老金制度如何改革:并轨是共识,公平是关键。

  养老金并轨已有7套方案,哪套是最符合多数人利益的最佳方案,现在还没有给出答案。但是不管是什么方案,只要符合社会公平正义的原则,符合国家的整体利益,就是最好的方案。而要实现公正正义,首先要考虑的是公务员与事业单位的并轨,城镇职工与城镇居民的并轨,然后才是最终的全部并轨。企业职工群体,迫切希望自身能逐步享受到与政府公务员、事业在编员工的同等养老待遇,这不是说要拿和公务员、在编员工一样过高的养老金待遇,而是尽快实现“社保缴纳多少、养老金享受多少”的制度公平。

  企业职工与公务员所从事的工作不同,但在退休养待遇更是不同,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双轨制。而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双轨制有悖社会公平。公务员退休可以拿到高额养老金,而企业职工退休后却领取甚低的养老金,养老金待遇最高差平均3倍,这公平合理吗?而且公务员工作期间还不用交养老保险?而职工却要在自己的工资内掏出一部分钱交养老保险。如果说没退休前,在工作上待遇应有所差别,但退休后依然差别巨大,就背离了公平正义,那些少得可怜或根本就没有养老金的人员,何以老有所养、养有所安?

  养老金既是社会对一个人贡献价值的评价,也是一个人安身立命、安度晚年的“养命钱”。所以在养老问题上,不应该有门弟观念,只要是公务员或者是事业单位退休的就拿高酬,在企业工作的职工就拿低酬。养老面前人人平等,公平应该放在第一位,同时应当鼓励多劳多得,不应以岗位、职业、体制内体制外等作为划分原则。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每个公民都能分享改革太来的实惠,做改善民生的大事,这样才能得到多数民众的拥护。而做到养老面前人人平等,就要改变目这种机关事业人员不缴养老保险却能领取高额养老金的机制。

  其实让公务员同职工一样缴纳养老金不只是民众的呼声,也是与国际接轨。从国外的情况看,大多数国家包括发达国家的公务员都是缴纳养老金的,原来公务员不缴纳养老金的一些欧洲国家也已经在动议开始缴纳部分养老金,原因在于财政负担太重。美国、德国以及中国香港的公务员退休金是要比一般企业职工高一些,但从公务员的养老金替代率来看,美国低于60%,德国为72%,日本公务员与企业员工的养老金替代率同为50%,而中国公务员的养老金替代率在90%以上,事业单位职工在80%以上。这不难看出,双轨制养老已经成为我们的痼疾,必须加以改革,才能追求社会的公平与公正。

  社会上要求缩小公务员与企业职工退休待遇差别的呼声不是什么“平均主义”。公务员养老金涉及的是财政资金、纳税人钱财问题,属于再分配范畴,再分配本身追求的就是公平。未来不管怎么样改革,让大多数人成为改革的受益者。这就需要公平公正的养老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