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减免养老和医疗机构行政事业性收费

08.01.2015  12:34

自今年1月1日起

  昨日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今年起南昌减免养老和医疗机构行政事业性收费。

  据了解,南昌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减半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或减半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包括:国土资源部门收取的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耕地开垦费、土地登记费;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收取的房屋登记费、白蚁防治费、异地绿化费;人防部门收取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人防工程使用费。此外,对养老机构提供养老服务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减半收取。该政策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记者 万晓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