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养老护理”和“医疗陪护”服务质量规范7月1日颁布实施

30.06.2017  17:44




  今年,我省在加快家庭服务业标准体系建设方面又出新成果,《养老护理服务质量规范》和《医疗陪护服务质量规范》于今年4月6日审核通过,将于7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这两个地方标准从服务技术层面分别对我省养老护理和医疗陪护质量提出了规范要求,其颁布实施将有效提升我省养老护理和医疗陪护服务提高整体水平,有力促进家庭服务业中的“养老护理”和“医疗陪护”这两个业态的快速健康发展。


  《养老护理服务质量规范》对服务机构、服务人员的培训和上岗条件、服务流程、服务实施、服务质量保障、客户投诉处理、职业等级及资格认证等关键环节作了规定;对养老护理服务中的生活照料、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助行、代购、精神慰藉、文化体育、安全保护等10项服务内容和服务机构经营管理相关要求进行了明确。


  《医疗陪护服务质量规范》明确了服务机构和医疗陪护人员基本条件、陪护人员等级评定等重要事项;将医疗陪护服务繁杂的事务归纳为日常起居照料、医疗护理协助、饮食照料、卫生清理、其他等五个方面,并对每项服务内容进行了规范。


  2014年以来,省商务厅和省人社厅先后指导省家庭服务业协会编制出台了《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服务质量规范》、《育婴服务质量规范》、《保洁服务质量规范》、《钟点工服务质量规范》、《养老助餐服务质量规范》等地方标准。这些地标的编制出台较好地解决了家庭服务中服务机构、客户和服务人员三方对服务内容、服务方式、结果评价认识不一,服务过程纠纷不断且无标准评判是非等方面问题,为规范服务、提升服务质量、保护消费者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江西省家庭服务业标准体系化建设又出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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