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小区要配建养老服务设施 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给予一次性奖补
2013年底,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586.5万,到2020年将超过700万。近年来,我省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但总体还处于起步阶段,养老床位仅17万张,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站点不足2000个,存在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不足、结构不合理、质量不高、社会力量参与不充分、扶持政策不健全等问题。
5月23日,记者获悉,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任务】
建立全省统一的养老服务信息系统
意见提出,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加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点由城市社区向农村社区推进力度,到2020年,全省城乡社区基本建立多种形式、广泛覆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
意见提出,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到2020年,全省建成1.3万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要按标准要求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的,要限期开辟养老服务设施。
意见提出,各地要根据到2020年,按每千名老年人不低于40张床位的要求,推进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每个设区市本级要尽快建成1所床位数不少于500张的护理型养老机构,每个县(市、区)要尽快建成1所以上床位数不少于300张的综合性养老机构。
意见提出,积极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购买服务”、“合同外包”等模式将养老服务交由市场和社会组织运营和管理。鼓励社会力量兴办500张床位以上的大型养老机构。
意见提出,积极推进“医养融合”发展。支持医疗机构发展养老服务。鼓励民间资本兴办“医养一体化”医院。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到2020年,培训1万名以上养老护理员。
意见提出,建立全省统一的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到2020年,每个设区市至少建立一个居家养老服务信息中心,对接老年人服务需求和各类社会主体服务供给,为老年人提供便捷的居家养老服务。社区普遍建立以为老服务热线12349和“一键通”紧急呼叫为主要内容的居家养老呼叫服务网络。
【政策】
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给予一次性奖补
政策支持方面,意见提出,新建500张以上床位的养老服务设施项目,按规定程序优先列入省重大项目调度会,优先安排省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全面落实国家支持养老服务业的税费优惠政策,进一步完善支持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的税费优惠政策。将国家有关促进服务业发展的金融政策落实到养老服务业。
民办养老机构和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奖补政策方面,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的设施建设给予一次性奖补。经依法许可和登记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自建或购买用房设立30张床位以上且运营满1年的,按核定床位数每张补2000元,最高补助100万元;对租赁用房且租用期5年以上,达到前述条件的,按核定床位数每张补1000元,最高补助50万元。对按规划和标准新建的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每个补10~20万元。各地要建立民办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运营奖补制度。
意见提出,加大社会救助力度,提高政府供养水平,建立城镇“三无”、农村“五保”、城乡低保对象和重点优抚对象供养(抚恤)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提高老年福利水平,全省普遍建立80岁以上高龄老人津贴制度。根据国家统一政策研究制定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转移衔接实施办法。
文/江南都市报记者陈艳伟
来源: 中国江西网-江西手机报
编辑: 周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