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育之恩不敢忘房产归属不能让 昔日亲姐妹今对簿公堂

02.12.2015  12:06

  12月1日,记者获悉,赣州七旬老人李某某与被告李青为亲姐妹,年龄相差近20岁,李青从小由姐姐李某某抚养长大,感情原本一直很好。但是,两个人却因为房产归属纠纷闹上了法庭,姐姐李某某近日一纸诉状,把妹妹李青告上了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

  据了解,事情还得追溯到1998年,李青所在单位全额集资建房,李青享有集资资格。因考虑到姐姐李某某从小抚育过自己,有养育之恩,且从未住过新房,因此,李青就将单位集资房指标让给了姐姐李某某,由姐姐李某某以妹妹李青的名义,参与李青单位的集资房集资。

  1998年4月,李某某以李青的名义交纳集资款39360元;同年8月,李某某以李青的名义交纳集资款11040元,共计交纳集资款50400元。1999年,集资房建成并交付使用,李某某在房屋进行整体装修后入住,并一直居住至今。谢小梅、黄泓源、记者周再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