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特聘兼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的通知

01.06.2015  14:29
 

为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按照“抓监督、严党纪、正作风”专项“显微镜”行动安排,省直纪工委经过慎重筛选、征求意见,并报经工委领导同意,决定聘用省检察院熊文军、省工信委赵小兵、省统计局江前明、省公安厅胡艳丽、省粮食局成钦虎、省林业厅陈娟、省环保厅汤建林、省财政厅王建林、省教育厅张芙蓉、省卫计委龚轩、省农业厅刘志晖、省人社厅郭辉、省法院徐东明、省直工委王知民、桂扎红等15名同志为兼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将根据工作需要由省直纪工委统一调遣管理。(省直纪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