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提前完成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任务

20.11.2013  18:07

  (记者李云平)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今年以来,内蒙古进一步完善就业政策体系、拓宽就业渠道,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5.18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01%,就业局势总体平稳。

  今年以来,内蒙古共安排6.81万名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安置5.88万名就业困难人员,帮助11.76万名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或落实就业去向,转移农村牧区劳动力253.59万人次,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5.18万人。

  内蒙古通过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加强职业培训基地建设,打造具有本地特色和辐射区域的专业品牌,帮助12.25万名城乡劳动者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其中11.46万人培训后实现就业。

  同时,内蒙古进一步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9亿元,创业培训人数达5.16万人,培训后成功创业人数达3.92万人,创业带动就业人数达13.6万人,创业带动就业人数之比为1∶3.47。

  目前,内蒙古建立健全零就业家庭成员重点帮扶制度,及时提供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职业指导等多样化就业服务,已帮助1137户“零就业家庭”中的1161人实现就业,继续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的目标。

  当前,内蒙古劳动力供大于求的总量压力依然较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农牧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和城镇困难人员就业问题相互交织,“就业难”和“招工难”问题没有缓解,就业的稳定性和质量有待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