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杜文案被告妻子担心丈夫顶罪 发视频独白

09.09.2015  18:03

今年7月,杜文贪污案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此案因涉及2015年3月涉嫌故意杀人的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赵黎平,及广东省政协原主席朱明国、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原秘书长、办公厅主任乌兰巴特尔等高官,为社会广泛关注。

此前当地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其贪污罪成立,判刑15年。但杜文的辩护人一直坚持声称,所有证据都证明本案是一起“公款送礼”行为。

昨天早上,杜文妻子王伟华发出一段自己的视频独白,称杜文在内蒙古高院的二审可能面临不开庭审理的结果,担心“杜文替人顶罪”。成都商报记者 蓝婧

被告之妻

申请鉴定对账录音

成都商报记者联系上杜文妻子王伟华,她表示,视频确实是自己一早录了发出的。她称,自己昨天去内蒙古高院提交了新证据,内容是她自己关于听见丈夫和赵黎平谈论130万元去向的口供,希望能促使法院开庭审理。

如果法官在材料上签字就被认为承认了新证据,就必须开庭。”但是她称法官只是接收了,并未在相关材料上签字。这种谨慎的态度让她非常担心,感觉有不打算开庭的迹象。她称,8月3日他们就提出了申请——调取赵黎平的口供、鉴定数据设备、鉴定对账录音。

原因是,杜文在去年12月的庭审中称,他被关押期间,将自己的电脑交给检察官,检察官当着杜文的面拷走了三份录音,分别为:2010年4月1日,乌兰巴特尔、武志忠、杜文三人的对账录音;2010年3月31日杜文向乌兰巴特尔汇报武志忠涉嫌挪用公款的录音;乌兰巴特尔当着杜文面给赵黎平打电话,安排送礼的录音。但随后杜文发现,这三份录音均被删除。随后两份录音恢复,其中涉及乌兰巴特尔录音的部分。呼市中院司法鉴定技术处曾在今年1月和2月两度向乌兰巴特尔提出声纹鉴定的要求,但乌兰巴特尔对此并不配合。而赵黎平被捕后写的声明,称杜文2014年12月庭审时所称的给其130万元用作向公安部某官员进行利益输送一事不存在。

调取证据?

承办法庭工作人员作出回应

杜文的妻子王伟华称,按照刑事诉讼法,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两个月以内审结。现在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月,就快接近结案时间了,却一句回复都没有,“这不是要维持原判的节奏吗?

杜文的代理律师王甫告诉成都商报记者,目前案件在上诉、等待开庭的阶段,但是对于调取、鉴定证据的申请,现在没有得到法院任何答复。而另一代理律师徐昕 (微博)则表示,他们认为,如果二审不开庭审理,就不能通过法庭调取证据质证。

成都商报记者致电内蒙古自治区高院,此案承办法庭的工作人员表示,昨天他们去提了申请调取证据的事,法官也接收了杜文妻子递交的新证据。

案情回顾

感谢费”“协调费”到底去了哪里?

杜文原任内蒙古法制办法律顾问室副主任。2007年3月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在深圳的一块土地发生纠纷,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决定派人赴深圳协调,2008年11月,内蒙古法制办向财政厅暂借2200万深圳土地案的专项办案经费,并打入杜文担任院长的内蒙古典章法学与社会学研究院的账户。

根据杜文的说法,他和时任自治区法制办主任武志忠等到深圳“送礼”,从2200万专项办案经费中支取210万元,作为“感谢费”送出。之后,有关方面又安排人到北京协调,又有一笔412万元的“协调费”出现。这两次协调,杜文都作为具体经办人参与,他被认定的贪污事实也正来自两次合计622万元的感谢费和协调费。2012年8月2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杜文将492万元公款据为己有,贪污罪名成立。

杜文不服,提出上诉。他在一份自辩材料中指出,在深圳的210万元送礼行为,是共同开会研究决定。而第二笔412万元协调费,“同样是领导安排”,12万元是差旅费,有270万元并未动用,剩余的130万元,杜文在一审时拒绝说出这130万元送给了谁。而在去年12月的重审庭审中,杜文当庭披露,他在2010年3月把那130万元转交给了时任内蒙古公安厅厅长赵黎平,用来打点关系。

今年3月20日晚,现年64岁、曾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厅长长达七年的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赵黎平,在赤峰市驾车当街追杀一名28岁的赤峰女子。赵黎平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