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白内障复明手术率远低于全国 35家医院零报送被批评

10.10.2013  13:03

  大江网讯 记者 叶新阔 报道: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对全国白内障复明手术信息报告给予了通报,截至2013年8月31日,江西省累计报送白内障复明手术22.72万例,其中2012年报送22257例。据悉,截至目前,江西共有155所设置眼科的医疗机构在信息系统注册,其中2012年报送白内障复明手术例数在500例以上的有江西省人民医院等8家医院,而35家医院因报送例数为0,被江西省卫生厅通报批评。

  10月9日,江西省卫生厅对江西近期白内障复明手术信息报告情况进行了通报。据悉,截至2013年8月31日,江西省累计报送白内障复明手术22.72万例,其中2012年报送白内障复明手术22257例,全省百万人口(常住)白内障复明手术率(CSR)为499,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居全国第27位。报送CSR前三位的分别是南昌市、赣州市、吉安市,后三位的分别是九江市、抚州市、上饶市。

  据了解,截至2013年8月31日,江西省共有155所设置眼科的医疗机构在信息系统注册,其中2012年报送白内障复明手术例数在500例以上的有南昌爱尔眼科医院、南昌普瑞眼科医院、抚州光明眼科医院、南昌市第一医院、江西省人民医院、赣州启明星眼科医院、于都县人民医院、吉安县人民医院等8家医院,江西省卫生厅在10月9日的情况通报中对这8家医院给予了通报表扬。

  而已注册但报送白内障复明手术例数为“0”的医疗机构有35家,特别是对江西博爱眼科中心和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解放军第九十四医院、武警江西总队医院、南昌市第三医院、解放军171医院、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井冈山大学附属医院、宜春市人民医院和上饶市人民医院等9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报送白内障复明手术例数也为“0”,江西省卫生厅在全省卫生系统内进行了通报批评。

  通报中,江西省卫生厅要求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的各医疗机构,要认真按照白内障诊疗工作规范开展诊疗活动,并严格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启用“白内障复明手术信息报告系统”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94号)要求,指定专人负责白内障复明手术信息的录入工作,确保信息录入工作的顺利开展。

  此外,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采取综合措施,加强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尤其是大型公立医院白内障复明手术(包括小切口晶体植入术、超声乳化术等手术方式)信息报送工作的监督管理,对辖区内白内障复明手术信息报送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对CSR排名靠后县(区)和未按照要求报送信息的医疗机构予以通报批评。同时要加强对在系统中注册医疗机构的清理审核工作,对不具备手术条件的医疗机构要及时上报并从系统中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