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再动员 再部署 加快推进“清河行动”

01.10.2016  03:08
 

9月30日,安福县加快推进“清河行动”工作会议召开。会议由县委常委、农工部长潘其波主持,县委副书记、代县长王玮出席会议并讲话,来自全县19个乡镇长和县级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近40人参加了会议。据了解,本此会议是安福县9月份召开的第二次“清河行动”专题推进会。是认真贯彻9月22日省政府召开的全省“清河行动”启动暨灾后水利建设动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委副书记、代省长刘奇的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

会议指出: 要确保“清河行动”有成效,必须解决“三论”认识问题,在思想认识上有高度。一是必须解决“就事论”,深刻认识推行“河长制”开展“清河行动”就是讲政治。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把生态环境作为我们执政为民之基、未来长久发展之本、子孙万代幸福之源,在生态文明建设上一定要认认真真,扎扎实实做好基础工作。二是必须解决“形式论”,深刻认识推行“河长制”开展“清河行动”就是惠民生。随着全县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群众对生存环境提出了更高的期望和要求。环境是最大的公共品,只有把环境优化好,才能提高老百姓生活品质。我们打造生态文明建设样板县、打造特色美丽城乡,不是为了“拿牌”,真正目的是为民惠民。所以要着力加强生态建设,增进民生福祉。三是必须解决“轻视论”,深刻认识推行“河长制”开展“清河行动”就是促和谐。公众对水生态质量改善的期望越来越高,全社会生态诉求越来越强;企业生态责任意识较为薄弱,生态违法行为、生态污染事故处在高发期;工业化、城镇化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承载力处于高压期。这些问题不解决,这些风险不防控,不仅生态难以承受,资源难以为继,发展也不可持续,还会带来社会不稳定因素。近几年我县受理的各类生态环境信访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我们必须有紧迫感,把生态建设问题作为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内在要求来抓实抓好。

会议明确: 要确保全县“清河行动”有成效,必须落实“三全”整治要求,在铁腕整治上有力度。一是“清河行动”抓哪里,整治范围要全覆盖。要按照“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无遗漏”的要求,对境内上河水系和下河水系所有河道列表造册,确保全县所有河道整治实现全覆盖。二是“清河行动”怎么干,整治措施要全方位。要河长带头,加强对“清河行动”整治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要一河一档,建立电子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加强动态更新维护,实行“一河一档”,建好河道“户口本”。要一“”一“”,水污染问题在水下、根子在岸上。要先“”后“”,由河及岸,追溯源头,真正治标治本。三是“清河行动”怎么考,考核监督要全过程。要加大对“河长制”及“清河行动”工作的社会监督力度,通过舆论媒体、公示公告等多种形式,接受社会监督。要结合省市“河长制”工作考核机制,对“清河行动”整治工作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各乡镇交叉检查,通报检查结果,提出整改意见;县、乡镇各级要逐级签订责任状,建立追究责任制度。 

会议要求: 要确保全县“清河行动”有成效,必须建立“三力”整治机制,在齐抓整治上有深度。此次“清河行动”涵盖与江河湖泊水域有关的10个专项整治行动,涉及县委农工部及县水利局、环保局、农业局、住建局等5个牵头单位及县工信委、发改委、国土局、交通局等10个配合部门及19个乡镇,可以说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所以这就要求我们:一要建立守水有责的“合力”落实机制。形成条块密切配合、全县整体联动的“河长制”管理工作体系。二要建立严格有效的“全力”监管机制。要落实责任不手软、义无反顾不动摇。三要建立公众参与的“借力”协作机制。提高全社会的生态意识是解决环境问题最根本、最有效的措施和手段,打一场水环境综合治理和生态建设的“人民战争”。

会议号召: 建设美好安福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和责任重托。实施“河长制”及“清河行动”,是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要要求的具体行动。我们要扎实开展“清河行动”,不断巩固和提升我县水生态环境质量,为实现绿色崛起、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美好安福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