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运管员上路拦截超载车罚款敛财 男子招摇撞骗获刑一年

23.10.2015  18:40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10月23日弋阳讯(周军 黄斌 记者 陶望平)为快速致富,男子穿上假制服,伙同他人冒充交通运输部门稽查员,拦截超载车辆处罚敛财。多行不义必自毙,男子最终因犯招摇撞骗罪获刑一年。

  2014年1月的一天,陈某找到了叶某亮、叶某水、陈某某三人,以带他们赚钱为由,提出以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临时工的名义,请他们三人帮他对公路上来往的超载货车驾驶员进行处罚,并答应给他们每人每天200元的报酬。

  在陈某的操作下,其购买了四套假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制服、背心、大檐帽,然后通过路边办假证的小广告,制作了上饶市交通运输管理处道路稽查员“徐某”、“韩某”和弋阳县交通运输管理局科员“吕某”、“刘某”的执法证件、票据及处罚标准。

  2014年1月份,陈某冒充道路稽查员“徐某”,陈某某冒充道路稽查员“韩某”,叶某亮冒充弋阳县交通运输局的科员“吕某”,叶某水冒充科员“刘某”。陈某租用叶某亮的五菱面包车,在车牌前后位置贴上“交通巡查”标志,然后在弋阳县曹溪公路一带对超载的货车驾驶员进行处罚,其中陈某、叶某亮、叶某水各参加了4天,陈某某参加了2天,共非法获利2200元左右。

  2014年3月上中旬,陈某再次伙同叶某亮、叶某水冒充交通运管部门运管员,在弋漆公路和上德公路对超载的货车驾驶员进行处罚,非法获利800元左右。

  2014年3月22日至25日,陈某再次伙同叶某亮、叶某水、陈某某四人,采取类似手段,在上德公路横峰青板徐村段、西坑路口段,对过往超载的货车驾驶员进行处罚,非法获利3600余元。

  2014年3月30日,弋阳县公安局漆工派出所民警执勤巡逻时,发现陈某等人形迹可疑,在口头传唤到案后,陈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另查明,陈某于2015年9月28日退缴违法所得6600元。

  一审法院上饶市弋阳县人民法院近日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伙同他人多次冒充道路交通管理部门人员,对公路上的超载货车司机进行罚款(一次未遂),共计获利6600余元,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弋阳县人民法院最终以招摇撞骗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