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口县农业局全面有序开展农业面源污染专项治理工作

30.06.2016  13:55
宣传

  为切实做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全面落实鄱阳湖水质保护综合整治工作,湖口县农业局积极加大对辖区内农业面源污染的监管力度,规范畜禽养殖业的污染排放,控制种植业面源污染,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是加大宣传,积极营造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电视、网络、传单、宣传栏、标语等方式,大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新建养殖场的有关规定;同时,树立一批通过科学、环保种养成功致富的大户、典型,进行广泛宣传,引导广大农户转变生产模式,增强环保意识;并积极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作用,鼓励引导公众参与,社会监督,全面增强社会环境保护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二是优化种植业生态布局。在重点水源保护区,积极推进种植业生产布局的调整,适当压缩用肥、用农药量相对比较大的传统粮油种植面积,相应扩大兼具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经济林木种植,大力发展茶叶、水果、苗木等种植产业,努力把水源地沿线建成茶山果园林海。

  三是严格控制化肥农药施用。大力推广有机肥和平衡施用氮磷钾肥及微量元素肥料,鼓励和引导增施有机肥、缓释肥和有机复合肥等新型高效肥料,积极推广以控制氮、磷流失为主的节肥增效技术,减少化肥使用污染。同时,调整农药品种结构,加大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的推广力度,示范和推广应用植保新技术,规范农药安全使用技术,科学合理、安全用药,控制农药面源污染,降低农药成本和农药污染。

  四是合理养殖业区域布局。进一步优化和完善产业布局规划,及时规范畜禽限养区和禁养区划定工作,优化产业布局,对水域1公里范围内不再新批建规模养殖场,对现有养殖户实行备案审查,限期治理,确保粪污零排放。对限养区内的养殖实行总量控制,不得新建、不得扩建养殖项目,限制养殖数量,有计划的引导该区域农户发展绿色、无污染农业。

  五是推进生态环保农业建设。积极推广生态环保养殖技术,进一步加快了发酵床养殖、林下养殖以及标准化、清洁化养殖技术的普及推广,大力实施以沼气为纽带的“猪—沼—茶(果、菜)”等生态循环农业,指导现有畜禽养殖配套户用沼气或3格式化粪池等粪污处理设施,实现养殖粪便综合利用。

  六是扎实开展自查,提出整改措施。6月6-15日,县农业局根据职能分工,组织畜牧、能源、植保、土肥、质检中心五个调查小组,对其农业面源污染涉及的畜禽养殖、秸秆露天焚烧、农药污染、化肥污染、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等五个方面情况,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摸清本县农业面源污染基本情况。6月29-30日,县农业局组织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畜牧、植保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全县各乡镇的规模养殖场及农资经营店进行了一次全面督查,对需要整改的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


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