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农业局开展全市小(二)型以上水库及河湖

30.03.2017  01:58

  近日,抚州市农业局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进小(二)型以上水库及河湖库汊人工养殖清理工作。

  一是开展调查摸底。摸清各类水库周边的养殖项目和投放畜禽粪便、化肥及人工饲料等从事水面承包养殖的基本情况,以及水库养殖承包年限、到期年限、承包费用情况。

  二是加大清理力度。凡水库养殖承包已经到期的一律不得续包或外包,未到期的必须全部按要求退出承包养殖,能解除合同的尽量解除,一时难以解除的则签订补充合同,真正做到人放天养。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墙报、永久性标语、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横幅等多种宣传方式,大力宣传依法清理水库承包养殖的重要意义,确保清理水库承包养殖工作有序推进。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加强与水利部门沟通,相互配合,整体联动,严防出现死角。同时建立健全水库承包养殖的监管督查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

  五是强化报告督查。定期组织督查并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若发现重要问题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