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下达农业支持保护补贴2685万元

15.11.2016  14:35

  昨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我市下达了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2685.192万元,包括直接补贴给农民的耕地地力保护资金、用于支持发展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补贴资金和从农业支持保护结余资金中安排用于支持2015年早稻集中育秧补助。

  据悉,本次补贴资金主要根据各地耕地面积、粮食产量等因素下达。其中:高新区补贴1056.8264万元、红谷滩新区补贴 550.1216万元、湾里区补贴347.8192万元、经开区补贴336.5040万元、青山湖区补贴 272.1544万元、东湖区补贴121.7664万元。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关于拨付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精神,从2016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即将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同时,取消原种粮大户补贴试点。

  据了解,本次补贴资金从省级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直接下拨到各区财政在农发行设立的粮食风险基金专户。各地在粮食风险基金专户接到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应当在30日内通过“一卡(折)通”正式发放到户,当年未使用完的,可结转下年使用。(姜莉 记者 林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