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兽药饲料监察所圆满完成协助农业部对我省开展“瘦肉精”专项监测任务

23.09.2014  20:02

  为深入推进“瘦肉精”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活畜养殖中使用“瘦肉精”等违禁添加物的违法行为,保障畜产品安全,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养殖环节“瘦肉精”专项监测计划>的通知》(农办牧 [2014]6号)文件精神及全国饲料工作办公室的安排,农业部派遣农业部饲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济南)于2014年9月9-13日对我省瑞昌市生猪养殖场(户)的育肥后期的生猪尿液进行了β-兴奋剂类违禁物质排查监测。

  省兽药饲料监察所在省畜牧兽医局领导下,积极做好此次监测协助工作,全所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精心部署,并与农业部、山东中心和瑞昌市有关单位反复沟通,共同制定监测方案。由所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带领9名精干人员赶赴监测地点,与农业部督导小组以及山东中心、瑞昌当地畜牧管理部门协商开展工作。

  此次监测,在当地畜牧部门的配合下,省兽药饲料监察所协助山东中心共同对瑞昌市103家生长肥育猪养殖场(户)308批次猪尿进行了抽样、现场快速筛查,并按要求对103批次尿样进行封样,由山东中心带回进一步进行β-兴奋剂类违禁物质预警检测。现场快速筛查结果全部为阴性,圆满完成了此次监测协助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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