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昌农粮局切实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奖励制度
08.12.2015 01:33
本文来源: 农业厅
为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举报作用,做到及时防范,有效化解和妥善处理可能危及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事件或事故,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会昌农粮局切实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奖励制度。
该局通过公布举报受理范围和内容,举报奖励条件,举报、投诉途径与渠道, 举报、投诉处理程序,举报、投诉处理的跟踪反馈,举报、投诉文档的保存,明确奖励标准等一系列措施切实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奖励制度。
举报人可以通过来人、来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该局举报违法事实以及违法单位名称、违法人姓名、身份、地址、违法手段等情况。接到举报投诉后,受理单位应及时、完整地进行记录并妥善保存,举报的事项属于农业部门职责的,应当依法受理,并按程序交有关单位进行核实、处理、答复,不属于农业部门职责的,应当告知举报人向有权处理的部门进行举报,或转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并告知举报人。相关部门自接收到举报、投诉材料后七日之内对案件做出处理。案件处理后,将举报、投诉材料和举报、投诉处理意见,按时间顺序及时进行归档。对举报线索实行严格的保密制度。对受理的投诉举报,经核查属实,并依法按有关程序处理,在对举报情况核查处理后,对举报事实和奖励条件、标准进行认定,对举报人给予500-10000元奖励。
本文来源: 农业厅
08.12.2015 0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