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在南昌召开

30.07.2014  06:49

  7月28日,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在南昌召开,专题部署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莫建成在会上作重要讲话,并代表省政府向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下达了《江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省政府副秘书长谢茂林主持会议,省农业厅党委书记陈日武出席会议,省农业厅厅长胡汉平出席会议并发言,各设区市政府分管领导作表态发言。

  莫建成指出,农产品质量安全,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是民生问题、政治问题。中央高度重视,新世纪以来的连续11个中央一号文件都对这项工作提出了要求,作出了一系列决策部署。在今年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用大量篇幅强调了做好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提出“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莫建成强调,我省从2002年大力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行动计划”以来,农产品质量逐年向好,多年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但还存在农业环境污染问题日趋严重、责任落实难、监管能力弱等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大意义,自觉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政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一要落实三个责任。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市、县政府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各级人民政府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督查督办机制,在规划制订、力量配备、条件保障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切实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等经费。要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农业、食品药品监管、工信、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共同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必须对消费者负责,接受群众监督,承担社会责任。二要狠抓四个环节。要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切断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链条,保护产地环境安全。要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坚决防止禁用农业投入品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流入农产品生产环节。要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带动广大农户按照标准要求进行农产品生产。要加大专项整治力度,下大力气解决当前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风险隐患。三要健全五大体系。要完善标准体系,力争经过5年左右的努力,使我省农产品监管各个环节都有标可依。要强化检测体系,努力建成 “以省级为龙头、市级为骨干、县级为基础”的农产品质检体系。要建立认证体系,提升认证工作水平。要构建风险应急体系,实现突发事件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要健全监管执法体系,尽快使县、乡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全面开展起来。

  莫建成要求,要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措施落到实处。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列入本地区、本部门的重点民生工程和“一把手”工程,实行地方首长负责制,市(县)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直接责任人;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大经费支持力度,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共治、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二要完善工作机制。省里已决定从今年起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列入对各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并建立督查督办机制。这项考核评价制度要进一步延伸到县、到乡,逐级下达责任书。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没做好的,要实行上级监管部门一把手对下级监管部门一把手的工作约谈制度和上级监管部门对地方政府的情况通报制度,对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倒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领导责任。三要强化宣传引导。要积极回应群众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舆论监督;要依法、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要大力宣传工作成效和安全消费知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胡汉平厅长代表省农业厅作了发言。他指出,近年来,我省各级农业部门紧紧围绕“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目标,依法履行职责,注重源头治理,深化专项整治,推进标准化生产,强化能力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持了总体平稳、逐步向好的发展态势。

  胡汉平要求,各级农业部门要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消除隐患促安全、控制源头上水平、健全体系强能力、完善制度建机制”的总体思路,坚定信心,履职尽责,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切实提升“标准化生产、检验检测、风险预警、执法监管和追溯管理”等五大能力,进一步扩大“三品一标”农产品总量规模,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一要坚持标准化生产和执法监管两手抓,既要在“产出来”上做文章,也要在“管出来”上下功夫。二要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治理两结合,既要在“常、长”二字上花力气,也要在专项任务、关键环节上出重拳。三要坚持能力提升和机制创新两促进。要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各司其责、生产经营者为第一责任人”的总体原则,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配备精兵强将,保障工作条件,创新体制机制。要按照农产品生产经营链条,找准薄弱环节和工作着力点,建立抽查监测、追溯管理、案件移送、绩效考评、风险应急、责任分工、责任追究等制度,构建起长效监管机制,切实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

  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设区市政府分管领导、各设区市农业局局长、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主要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各县(市、区)农业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省农业厅张跃远副巡视员出席会议,厅相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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