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地入市开闸,须防基层政府滥权
26.02.2015 12:56
本文来源: 今视新闻
■ 社论
一些地方政府在涉及农民利益方面,会做出损害农民利益、截留资金等方面的行为。那么,农地租赁、转让、入股等就更容易暗箱操作、私下交易、截留收入。如何预防,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
25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开幕,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33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草案)》的议案。按照议案,在33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可以暂时停止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和第六十三条、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九条关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出让等的规定。
在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没有修订的情况下,启动农地入市改革,是需要足够的胆略和魄力的。土地作为最为重要的自然资源,是农民的命根子,一旦这方面出现问题,影响可想而知。但是,如果这一步不迈出,农村改革要想向纵深推进,难度也可想而知。
本文来源: 今视新闻
26.02.2015 1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