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抚州市农机购置补贴增加36个品目 规范资金结算

05.04.2014  11:36

抚州市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于近日出台,农机购置补贴在操作程序上进行了简化,在补贴资金结算进度上进行了规范,补贴机具范围较去年增加36个品目。

今年以来,我市已获第一批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825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6.45%,资金总数位于全省第四。新的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规定,凡我市范围内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农民合作社和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到农机补贴经销商处自主购机后,均可携带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卡通或银行账号和经销企业供货表,到县级农机部门申请补贴。为方便群众,简化补贴程序,今年我市取消了购机前的申请,实行“带机申请、先到先补、补完为止”的操作方式,并要求农机部门开展“一站式”服务,方便购机者办理补贴手续。对于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改原有的二次核机合并为一次验机。同时,为让购机农民能尽早拿到补贴,我市财政部门至少按月组织补贴资金兑付,当年补贴资金,年底前必须全部兑付到位。

今年补贴机具种类范围较去年有大幅度扩大,补贴机具有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和其他机械等12个大类32个小类86个品目,比去年增加了36个品目。

来源: 抚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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