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宝:农村不能是山寨商品的法外之地

20.01.2014  13:22

  在四川省金堂县赵镇弯弯街批发市场一家主营副食的店铺,记者发现既有正品的大白兔、徐福记,也有山寨的“小白兔”、“徐记”,包装极其相似。店主告诉记者,商品主要销往农村,山寨的七八块钱一斤,正品的二十四五块钱一斤,掺在一起卖,不容易看出来。(1月19日新华网)

  近段时间以来,随着“山寨手机”的出现,“山寨汽车”、“山寨服装”、“山寨食品”等诸多通过模仿而产生的“山寨”品也开始流行。“山寨”,已成为人们挂在嘴边的流行语。

  山寨商品的存在本身就是市场发育不完善的结果,而山寨商品背后存在的巨大安全隐患,则是山寨现象最大的问题所在。农村之所以成为山寨货竞相登场、横行泛滥、牟取暴利的大舞台,除了跟相关部门对山寨货在商标注册管理方面有漏洞、没有严控生产源头有关,跟农民购买力有限、鉴别能力不高有关,跟商贩销售山寨货利润更高的利益驱动有关外,更与相关部门的监管不力有关。

  山寨食品在农村的泛滥,最大的原因在于农村点多面广,监管人员少,容易形成监管盲区。此外,基层执法部门对山寨食品的重视程度不够,导致管理不严;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都在管,没能形成合力,导致形成监管真空。这为山寨食品“下乡”提供了空间。而另一方面,一些奸商之所以敢在农村这么干,除了农村相对闭塞,农民识假辨劣能力差外,正是因为他们知道这里是监管的盲区。

  笔者认为,应该重视山寨食品在农村地区泛滥的现象,及时采取措施整治管理。首先,要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山寨食品危害的宣传,向农民发布消费警示,提高食品安全意识,自觉抵制消费山寨食品;增强维权意识,对生产和销售山寨食品的行为及时举报。其次,加大对山寨食品的查处和打击力度,让山寨食品没有经营市场。第三,要规范经营者的行为,对销售山寨食品的经营者,要给予查处和处罚。同时,引导经销商把价廉物美、质量可靠的大众化食品推广至农村市场,满足农民的需求。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山寨食品肆虐农村市场的背后是暴利的驱使,只有建立起严格的问责制度和追惩机制,相关部门肩负起责任,也才能真正让农村远离山寨食品的肆意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