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惠及抚州41072名中小学生

05.01.2017  02:03

  自2012年春季学期正式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来,共惠及抚州市41072名中小学生。其中,乐安县作为首批纳入营养改善计划的国家试点县,共有226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共29018名学生受益。今年12月,广昌县也被纳入地方试点范围,目前已有88所学校12054名农村中小学生受益。截至12月底,中央和省级财政部门下拨抚州市膳食补助资金共计9550.11万元。 

  据悉,在试点县中,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可享受每人每天4元的营养膳食补助(一年按200天计算),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或省级财政负担。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五年来,覆盖范围已扩大至29个省(含兵团)1502个县,受益学生达到3400多万人。

编辑:卢坤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