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对农村任性建房说不 坚持一户一宅
农村建房坚持“一户一宅”;落实建筑面积350平方米以内、建筑层数不超过三层的设计要求;结合江西庐陵风格、临川风格、徽派风格等不同区域建筑特点,编印农房设计方案……3月3日,记者获悉,省住建厅、省国土厅近日联合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村建房规划管理,解决当前农村存在的超高超大建房、乱搭乱建和有新房无新貌等突出问题。
农村建房坚持“一户一宅”
我省要求,对不符合规划编制成果要求、不符合村庄发展实际、不能有效指导村庄建设发展的村庄规划抓紧修编。村庄规划重点明确农房建设管理要求和房屋布局,具体提出农房地块位置、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建筑风格、外观形象、色彩等要求。引导零星分散的自然村、散居户向城镇、中心村集中,整治、拆除原有乱搭乱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农村建房坚持“一户一宅”和节约集约用地,充分利用旧宅基地。
规划审批7个工作日内办结
我省要求,积极推行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和国土资源所合署办公,对农村建房规划、用地开展联合审批和竣工核实验收。通过集中统一受理、优化办事流程和提升业务能力,确保农村建房规划审批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坚决落实农村建房规划所、国土所、村委会、建房户四方 “五到场一公示”制度,做到选址到场、放线到场、下地基到场、巡查监管到场、竣工验收到场。全面实行建房挂牌公示制度,公示建房户姓名、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房屋层数、设计方案等,接受群众监督。
350平方米以内不超三层
我省要求,各级规划、国土部门和乡镇政府要将农村建房违法违规投诉举报电话、网站向社会公开,有条件的地方可纳入12319城建服务热线统一受理。
提高农村建筑工匠按照地方推广的特色农房设计图集开展建筑施工的技能。大力推广使用特色农房设计图集,落实建筑面积350平方米以内、建筑层数不超过三层的设计要求。结合江西庐陵风格、临川风格、徽派风格等不同区域建筑特点,编印农房设计方案。
治理违规建房不力将问责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政府督查室2017年底联合开展一次对各地的督促检查。对未能履行农村建房管理职责,治理超高超大违法违规建房不力,超越职权或者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给予审批、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未在法定时限内审批、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审批同意超高超大建房的,按照有关规定,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纪给予处分。对松懈渎职、互相推诿、久拖不办的办事人员,予以行政问责。(文/王纪洪 记者陈文秀)